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兴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三十八号公告

2021-01-06 19: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点击上面蓝字关注“活力兴和”

兴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第三十八号公告

目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将至,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量增大,加大了疫情输入传播的风险。为做好我县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截至1月5日,全国共有1个高风险地区:石家庄市藁城区的增村镇小果庄村,48个中风险地区:北京市顺义区的南法信镇西社兰村、南法信镇东海洪村、高丽营镇东马各庄村、高丽营镇张喜庄村、南彩镇南彩村、仁和镇河南村,朝阳区的汉庭酒店大山子店(包括底商);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的增村镇刘家佐村,邢台市南宫市的天地名城小区、天一合院小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的北陵街道宏达社区、华润橡树湾二期、中海城星座小区,皇姑区的基业百花园小区、化工小区、溪水街1号楼、亿海阳光一期、昆山西路向工小区东区、昆山西路中海寰宇天下天悦园区、明廉路博客地带小区、明廉街道亿海阳光二期、舍利塔街道世纪学府、华山街道鲲鹏小区2期、明廉街道明廉小区、明廉街道华锐塔湾欣城2期,铁西区的北二东路沈铁兴工佳园小区,大连市金普新区的先进街道金润小区B区、先进街道民馨社区、光中街道金东路社区、光中街道红旗社区、光中街道胜利东社区、光中街道胜利西社区、拥政街道古城甲区、友谊街道金华社区、友谊街道古城乙区社区、友谊街道金海社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友谊街道兴民村、站前街道联胜社区、站前街道盛滨社区,沙河口区的星海湾街道星海公园社区,高新园区的凌水街道大有恬园社区;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的金融社区省建材楼小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热电社区新生活家园小区、热电社区天丝小区、热电社区兴边集资楼(2号楼)、金兰社区电业名苑小区。

二、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县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1.凡从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县人员,一律实施“14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从中风险地区往返我县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体温检测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3.凡从黑龙江省的黑河市、辽宁省的沈阳市、大连市、河北省的石家庄市、邢台市往返我县的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4.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县人员,或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县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所在乡镇、社区(村委会)或疾控机构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5.凡行程码中所涉地区字体显示红色的往返我县人员,请积极主动配合机场、铁路、酒店、商场、娱乐场所、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落实问询、签署承诺书以及隔离等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五有三加强一网格”防控措施

全县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别要落实好“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三加强”(加强健康促进教育、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一网格”(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嘎查村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防控措施。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疫情期间的请销假制度,单位职工因工作、生活、就医等需要必须前往有疫情地区,必须向单位、社区进行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返回时要配合我县的相关管控工作。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多点触发”“人物同防”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风险管控。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文旅、教体、邮政等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的监测检测,全面落实索证索票、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确保冷链食品安全;学校、监所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防控指南和业务规范要求,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各级各类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要严格把控接待规模,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加强出入人员管理,要严格执行登记、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度,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切实加强疫情早期识别判断和院内感染防控;各类药品零售单位要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顾客实行实名登记。

五、全面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农村牧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要求,严格抓好返乡前、返乡途中、返乡后人员教育管理。返乡前,提倡在外务工人员尽量留在工作地;返乡途中,提醒返乡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旅途疫情感染风险;返乡后,引导返乡人员减少聚集并加强个人健康报告。要压紧压实乡镇和社区(村委)“两委”责任,发挥基层医疗卫生院哨点作用,全面做好预检分诊、流调、隔离、救治、物资储备等疫情应对工作。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

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批监管文娱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大型会议(倡导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者视频会议)等活动,原则上不再审批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50人以上的活动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各类风险隐患。倡导广大群众尽量减少举办宴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有咳嗽、发热症状的人员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

七、织密筑牢群防群控坚强防线

建议广大居民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自觉遵守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规定;建议家庭储备体温计、口罩和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护物资,对快递包裹、冷冻食品、水产品等及时进行必要消毒处理,不购买来历不明的生鲜冷冻食品和畜禽;建议广大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国家动态调整的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要在返回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不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希望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严格履行个人和家庭防护责任,绝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

各乡镇:

鄂尔栋镇:0474—7586508

店子镇:0474—7550003

大库联乡:0474—7591049

五股泉乡:0474—7442006

张皋镇:0474—7502003

大同夭乡:0474—7545003

团结乡:0474—7534002

赛乌素镇:0474—7401020

城关镇:0474—7202167

城关镇各社区:

东城外社区:13754043733

兴昌社区:13847466139

马桥社区:13904743703

兴华社区:15847468861

西城外社区:15335640444

兴达社区:13034740679

兴隆社区:15047434511

东梁社区:13948493789

兴盛社区:13904741622

新城社区:15847460378

幸福社区:13514740470

福瑞社区:18647429748

兴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5日

来源/兴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宋洁 白善善

审核/王远飞

新闻热线/ 0474-7215507

投稿邮箱/ xhrmt2019@126.com

声明:兴和县融媒体中心原创稿件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活力兴和》官方微信

往期精选

【要闻】常达伟深入城关镇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查看更多我县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暨现场办公会 查看更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兴和县教体局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查看更多大风+冷空气“打包”来袭!你准备好了吗? 查看更多【原创视频】我县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疫苗筹备接种工作查看更多

原标题:《兴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三十八号公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