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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收官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沧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感、使命感,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以来,海沧区检察院做到四个100%,即提前介入涉恶案件率100%,认罪认罚适用率100%,有罪判决率100%,《检察建议书》被发案单位采纳并收到回复100%,确保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圆满收官。
院党组高度重视
院领导带头办案
海沧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并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有利推进了海沧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
充分发挥院领导“头雁效应”和示范作用,严格执行亲历性审查要求,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深入进行。
2020年以来,分管副检察长共办理涉恶审查起诉案件2件,出庭支持公诉2件。
加大认罪认罚适用力度
提升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在审理涉恶案件时大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20年以来,新受理涉恶审查起诉案件4件19人,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高。
2020年12月7日,海沧区检察院已率先完成已受理的涉恶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收官奠定基础。
目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恶案件,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案件均已生效。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严把恶势力定性认定标准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张军检察长向全国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海沧区检察院结合涉案人员规模、作案持续时间、社会危害性等情况,严把恶势力定性认定标准,确保办案质效。
2020年以来,将侦查机关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的2件案件依法改变定性为涉恶犯罪团伙,防止过度拔高。另外,在审查起诉环节增加认定2件案件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避免遗漏扫黑除恶战果。上述案件均获法院判决认可。
不断延伸检察触角
推动源头治理及行业整治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海沧区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找准根结所在,堵漏建制;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实现“行业清源”。积极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020年以来发出相关检察建议6份。
在办理颜某某涉恶团伙案中
发现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决策及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导致颜某某等人利用“潜规则”多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遂向该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委员会在建议的基础上建立了财务公开等长效机制。
针对“黑校车”问题
向案发幼儿园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幼儿园完善学生上下学接送机制及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并将该《检察建议书》抄送区教育局,邀请区教育局、交警大队就如何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进行座谈,达成加强协作,依法查处非法营运“黑校车”,加强学生上下学安全教育宣传,共同消除学生上小学交通安全隐患,助力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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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沧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收官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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