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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中院联合宁明县多部门召开清理“僵尸企业”座谈会

2021-01-07 19: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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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崇左中院联合宁明县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在宁明法院召开清理“僵尸企业”座谈会,就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僵尸企业”退市中的审判职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府院联动机制相关职责、推进企业破产审判重点工作及相关协调事项等进行了研讨。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其陆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阮新建、县工信局局长黄西、发改局局长黎问杰、财政局相关领导、宁明法院分管民事副院长覃志光、民事庭庭长蒙建锋及案件承办法官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德清主持。

会上,县工信局局长黄西汇报宁明县木材综合加工厂等6家“僵尸企业”的基本情况,随后,县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分别从部门职能对破产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及如何化解建言献策,并表示积极参与协调问题,共建府院联动机制。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阮新建提出要求:一是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沟通,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和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好政府和法院提交的破产处置的破产费用保障、存续资产运营、职工安置等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县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审判力量配置,推动企业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就企业破产司法处置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县政府反馈。

李其陆副院长强调:一是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府院联动,共同推进破产企业依法处置。二是要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牵头,把相关职能部门纳入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确保6家破产企业处置过程平稳。三是要加强与政府沟通,在职工安置、资产变现及土地处置等方面倾听政府意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四是要精心组织破产案件审判力量,确保破产案件顺利、高效审理,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最大化。

据了解,宁明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宁明县木材综合加工厂等6家企业委托代理人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材料后当场立案,2020年12月20日,宁明法院承办案件的合议庭经审查后认为,宁明县木材综合加工厂等6家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裁定受理了6家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从立案到裁定受理办理时间仅为2天。下一步,宁明法院将继续继续加强府院联动,努力提升办理破产质效,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宁明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标题:《崇左中院联合宁明县多部门召开清理“僵尸企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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