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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读丨崇尚见义勇为,让英雄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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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古时英雄的义薄云天之举
而今
在善美韶城也在连连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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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
醉酒后的市民周某手拿剪刀,来到其妻工作的餐馆行凶。厨工陆国良不顾个人安危站出来制止,使其不得不夺门而逃。
2020年10月10日
新丰县政法委退休老干部潘繁忠江边散步时,智救落水市民并施以人工呼吸,使其恢复呼吸。
2020年10月29日
曲江区马坝镇中华二路一商铺广告牌跌落将老人埋没,热心市民闭振宇、王杰法、余进伟、朱炎峰见状合力施救,10余秒将人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
以上只是韶关群众
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一个缩影
数据显示
在过去的一年多里
韶关就见义勇为者已奖励12人
数据是枯燥的
但它却折射出见义勇为
在韶关不是个别事件
而是蔚然成风
市见义勇为协会为见义勇为的退役军人潘寿伦颁发慰问金。
见义勇为背后之“众生相”
众所周知,见义勇为不是简单的“路见不平一声吼”,而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其所面对的往往是流血、负伤的威胁。
正因为如此,当下社会,有了见义勇为背后形形色色之“众生相”:
“众生相”之一:真见义勇为。这类人是真英雄,在危险来临,可以毫不犹豫地“见义勇为”,不论结局是喜是悲,他们都无怨无悔。
“众生相”之二:明哲保身。这类人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虽初心向善,但缺乏必要的勇气和社会担当。
“众生相”之三:冷嘲热讽。这类人对见义勇为嗤之以鼻,认为见义勇为者是想博出名,其言行如一把软刀深深扎在见义勇为者的心上,所带来的负能量不可忽视,间接成为见义勇为的“绊脚石”。
“众生相”之四:担心见义勇为流。这类人乃因昔日一些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例让其心寒,最终放弃。在市区开出租车的王先生对此感同身受。他告诉记者,“一想到见义勇为可能反被讹,或是万一自己出事会给家庭带来负累这些,就真的不敢见义勇为了,宁愿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不好意思地实话实说。
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协会慰问救火负伤的周延涛并颁发慰问金。
“想见义勇为又怕见义勇为,瞻前顾后举棋不定,可以说是时下不少人的心态。”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如是说。
诚然,珍爱生命,无可厚非;面对危险,选择明哲保身,换位思考也可理解,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
以“法”护航
让见义勇为“敢为”
英雄横刀立马之时,未计得失。我们在为见义勇为者喝彩和点赞之际,也应清醒地看到,他们多是名副其实的“草根英雄”,有的还是家庭支柱,一旦牺牲或伤残,一家生计将成问题。
慰问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
“当务之急,我们要解除见义勇为者‘不敢为’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多些‘底气’。”关泓对记者说。
他认为,对见义勇为,既要给予尊崇,也要给予制度褒奖和社会保障,这种善举不应该成为‘个唱’,应成为整个社会的‘大合唱’。
他的话,道出了广大市民的心声,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基于此,2019年2月,《韶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应运而生。它的实施,明确了见义勇为者奖励和保护体制和机制,成为见义勇为的“保护伞”。
以前,过分宣扬“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使得见义勇为者“荣誉丰满”“物质骨感”。殊不知,他们多数为普通群众,过的就是“锅盆碗筷”的寻常日子,既盼精神鼓励,也望物质奖励。可喜的是,《实施办法》充分考虑到了这些“大众要求”。“我市对见义勇为者给予通报嘉奖、颁发抚恤奖金、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等奖励,最高可奖励50万元。”关泓介绍道。
除此之外,见义勇为者还可享受工伤保险、误工补偿、劳动就业、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法律援助等合法的权益保障。
《实施办法》的施行,使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2020年12月9日,市见义勇为协会为见义勇为者潘繁忠颁发了荣誉证书及2000元抚恤奖金。
2020年12月2日,曲江区召开2020年下半年度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大会,对6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今后遇到类似事情,我一样会冲上去。”近日,记者通过电话采访见义勇为者周延涛时,他语气坚定地告诉记者。
去年5月25日午间,韶关火车东站停车场内一辆私家车发生自燃,途经此地的周延涛见状,迅速拿起自己车上的灭火器,与附近派出所值班民警一起处置火情。然而,燃烧的汽车轮胎发生爆炸,轮胎碎片以及油污扑向周延涛,致其全身12%面积烧伤,昏迷了3个多小时的他住院治疗了15天。住院期间,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家单位领导积极入院探望,市见义勇为协会为其申报了“见义勇为”奖,并送去了1万元抚恤金。这一份份关注及关怀,让周延涛倍感温暖。
无独有偶,被“温暖”的还有见义勇为烈士王华的家属白润花。
1998年4月18日晚,王华在梅花镇大坪小学与两名正在学校行窃的歹徒搏斗时壮烈牺牲,时年22岁。
此时的白润花年仅27岁,女儿还不满两岁。“接到王华去世的电话时,我整个人都傻了,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忆往昔,日前接受记者电话采访的白润花哽咽抽泣。
事后,各级政府积极对其进行慰问,送上慰问金,并为其解决住房问题。“政府的关怀,让我重拾了生活的勇气,让我觉得自己不亏,也不埋怨当初丈夫的抉择……”白润花说。
“自《实施办法》施行以来,越来越多的市民从不知道到了解,再到对这个政策的支持以及积极参与到见义勇为中。”关泓欣慰地说。
力破奖励见义勇为“难关”
随着《实施办法》的出台,见义勇为有了“护身符”,然而,一部实施办法不可能解决所有的困难和问题,也有“死角”与遗憾。
“认定和表彰见义勇为行为,绝不是简单地给见义勇为人员过去的义举画上句号,它更重要的作用是作为一种价值观传递给其他人。然而,现在政策有了,奖励机制有了,但在工作中我们却发现许多英雄事迹收集不上来,许多见义勇为者成了‘无名英雄’。”谈及《实施办法》施行“死角”,关泓情不自禁喟叹道。
英雄莫问出处。由于见义勇为者多数为普通群众,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往往鲜为人知,瞬间被遗忘。
市见义勇为协会召开见义勇为评定会。
为过此难关,市见义勇为协会积极开展调研并发现,与见义勇为有关的事,派出所一般都会参与处置。为此,该协会在县(市、区)各派出所建立了信息联络员,由其将类似警情,反映给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进行研究和评定。
另外,市见义勇为协会学习借鉴外市协会,统一了我市见义勇为的申报格式,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平台等宣传平台进行广而告之,让自行申报不再“难为情”和怕繁琐。
任重道远
奖善引领扬善风向标
随着《实施办法》落地实施两年,及各方努力,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对见义勇为行为一改漠然的态度,自觉成为见义勇为大军中的一员。
德不孤,必有邻;德有邻,必成景,此话套在见义勇为行为上也很适用,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会英雄辈出。
诚然,见义勇为,它需要榜样的引领,也需要有关部门正面引导和典型示范,让“奖善”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可促使“人人尊重见义勇为,人人保护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扬善新风尚的产生。
“下一步,市见义勇为协会将进一步拓宽见义勇为壮举的发现途径,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确认,决不让见义勇为者成为‘无名英雄’。”关泓说。
他表示,下一步该协会会根据《实施办法》要求,修订和审议通过《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适当提升抚恤奖励金额,增加奖励范围。此外,加大力度宣传见义勇为典型事迹和社会各界的善举义举,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除此之外,在“重奖励”的同时也“重保障”,加快健全和完善救助、奖善等措施,构建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每一位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让见义勇为者更有底气。
“只有这样,见义勇为的力量才能席卷大地,真正使见义勇为人员政治上有地位、精神上有褒奖、生活上有保障,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关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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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读丨崇尚见义勇为,让英雄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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