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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一村一法官”工作效果初显 隆安法院就地化解一起相邻纠纷<第382期>

2021-01-08 16: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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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隆安县法院的赵昌吉法官接到了一通不寻常的电话。“你是赵法官吗?我是屏山乡某村的梁某,邻居家正在盖房子,把我的通行道路给占了。你是联系我们村的法官,这事怎么办?你快来看看!”赵法官立即意识到,相邻纠纷如不能及时化解,邻里之间可能会引发大矛盾。

赵法官立即电话与村委联系了解情况,并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家等候。下午,赵法官与黄遵法官、李常增法官前往屏山乡某村现场勘查,进一步了解情况,开展司法服务工作。

原来,梁某与邻居因一堵围墙起了冲突。梁某认为,邻居正在建的围墙将导致公共道路变窄,会给自己出入房屋带来不便。邻居称,所建围墙的地块经过登记,是属于自家的宅基地,并非公共道路,且已给梁某预留了2-3米的通行道路,不会给梁某造成妨害。

三位法官现场了解情况、丈量土地

三位法官现场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对该屯的道路环境进行查看,对纠纷区域进行土地丈量,为梁某进行了答疑解惑。赵法官耐心地向梁某解释:“其一,从集体土地的性质而言,若邻居侵占了公共道路,应由村集体向邻居主张侵权;其二,邻里之间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得对他人的生产生活构成妨害。邻居为你预留了一条宽2.5米的通行道路,并没有影响你的相邻通行权。”经过赵法官耐心的释理,梁某渐渐明白了道理,对邻居和法官的解释表示理解,一起邻里纠纷得到快速有效的化解。

法官与梁某沟通交谈

“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全面覆盖10个乡(镇)132个村(社区),旨在积极为民众提供贴心到家的司法服务。该机制是隆安县法院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的有效载体,将解纷工作向纠纷源头前移,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图/文:黄姿颖 编 辑:马 玲

原标题:《枫桥经验|“一村一法官”工作效果初显 隆安法院就地化解一起相邻纠纷

<第3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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