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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来(返)库伦旗人员管控的通告

2021-01-08 17: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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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来(返)库人员的管控和管理,根据《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7号令》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即日起,所有从通辽市以外地区来(返)库伦旗人员。

二、管控程序

(一)提前申报

所有来(返)库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居住的嘎查村(社区)申报,告知14天内旅居史,经同意后方可返回。

(二)到达备案

到达库伦旗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居住的嘎查村(社区)备案,备案时履行登记、测温、查验防疫行程码和健康码程序,根据验码结果按以下管控措施进行分类管控。各苏木乡镇和社区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备案人员每天进行统计,于每日下午4点前报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三、管控措施

(一)境外返回人员

1.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2次核酸检测;

2.解除隔离前向居住地嘎查村(社区)申报;

3.返回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返回后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

5.期满后,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身体无异常症状,由属地苏木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解除隔离。

(二)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返回(或健康码为红码、或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

1.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

2.集中隔离期满后,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期满后,身体无异常症状,由属地苏木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解除隔离。

(三)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返回(或健康码为黄码)人员

1.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1)实行14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1次核酸检测;

(2)期满后,检测结果为阴性且身体无异常症状,由属地苏木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解除隔离。

2.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1)第一时间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

(2)检测结果为阴性,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

(4)期满后,检测结果为阴性且身体无异常症状,由属地苏木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解除隔离。

(四)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防控行程卡信息中到达或途经城市显示为红字)返回人员

1.实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1次核酸检测;

2.期满后,检测结果为阴性且身体无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五)从非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或防疫行程卡信息全部为绿色)人员

1.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到公共场所,不参加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佩戴医用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旗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苏木乡镇和社区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来(返)库伦旗人员的备案、登记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管控工作。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督促来(返)我旗人员主动申报、备案,并会同属地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三)各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提倡单位人员在本地过节,对确有必要离开通辽地区的人员要切实履行出行前审批,返回前申报,返回后备案程序,并会同属地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四)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执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有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重要信息等行为,有关个人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导致疫情输入、扩散的,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防控组:0475-4777080

社会管控组:0475-4777444

旗医院定点发热门诊:0475-6378589

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

来源: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原标题:《【疫情防控】库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来(返)库伦旗人员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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