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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昌黎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2021-01-08 16: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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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昌 黎 县 公 安 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广大网民朋友: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我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邢台市南宫市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为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环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昌黎县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六、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七、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昌黎县公安局将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昌黎县公安局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造谣、传谣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举报电话:

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0335-2025269

昌 黎 县 公 安 局 110

举报邮箱:

clwljb@126.com

昌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昌 黎 县 公 安 局

2021年1月8日

原标题:《速看!昌黎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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