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蹚出诉源治理“罗源模式”
2021-01-09 10: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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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矛盾高效化解
诉源治理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大背景下防范化解纠纷的一项工程,是人民法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关键举措。
近年来,罗源法院在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下,持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诉源治理经验。
2019年来罗源法院

诉中调解案件1906件
诉后调解案件876 件
审判绩效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一
主动提升,夯实诉源治理建设
加强科学化诉讼、解纷服务建设
全面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登记、诉讼引导、信访服务等功能,实现一站式、集约化诉讼服务。
以诉讼服务大厅为依托,科学设置导诉区、立案区、信访接待区、律师驿站等功能区,并配备饮水器具、免费复印机等设施,满足群众对便民司法的需求,努力将最好的场所、最好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












多措并举,促进诉调衔接实质化
深化诉调衔接机制,畅通诉调衔接渠道
与县工商联、工会、妇联、司法局等24个部门和单位组织建立诉调衔接机制,完善物业管理纠纷、劳动争议、涉妇女儿童权益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多元化解机制。





聘请特邀调解组织15个、特邀调解员132名,建立起一支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教师、妇联等各行各业人士的特邀调解员队伍。

建立诉非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罗源县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设立“诉非联动中心”。

三
亮点突出,打造特色司法品牌
创新“四级问诊化讼法”

社区或村调解组织,由社会力量就社区、村居纠纷进行初调解,实现“小事不出村”。
第二级
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交流常态化,形成法官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同的联动调解,实现“纠纷不出镇”。
第三级
依托诉非联动中心,整合各类调解平台,优化与妇联等24个部门和单位的诉调对接,深化诉前减量工程建设。
第四级
优化诉中法官专业调解及诉后拘留所调解,实现调解全程贯穿。
设立“金乡里”圆桌调解室





设立“执行局派驻拘留所调解室”

1


为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宣传力度,罗源法院将诉源治理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整合、归纳,用心制作了一本宣传画册《诉源治理,解纷止争》,并精心拍摄了一部关于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宣传片。


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宣传片
下一步
罗源法院将继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构建平台机制共建、矛盾纠纷共治、公平正义共享的诉源治理格局,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 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中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本文由罗源法院办公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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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会特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蹚出诉源治理“罗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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