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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
倡议书
禁燃禁放区内全体居民:
岁末年初,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点放孔明灯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和大量安全隐患,更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进行了严格规定。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倡议:
一、做自觉遵守《决定》《通告》的践行者
每位居民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决定》《通告》,要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采取贴春联、秧歌、联欢、播放音乐等安全环保方式欢度佳节。
二、做带头落实《决定》《通告》的监督者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行为的,要共同抵制、规劝,积极举报,敢于向违反《决定》《通告》的行为说不,用环保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习惯引领新风正气,共同维护首府安宁祥和。
三、做积极贯彻《决定》《通告》的宣传员
积极宣传《决定》《通告》的有关规定,宣传违法违规燃放的危害性。用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努力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从娃娃抓起,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老人改变习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堆燃旺火的浓厚氛围。
我们真诚的希望禁燃禁放区内全体居民朋友们践行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为首府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作出应有的贡献。
和林格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原标题:《和林格尔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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