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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委网信办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山海关区委网信办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为形成群防群控的合力,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山海关区委网信办、山海关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不得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不得随意传播非权威来源的音视频和文字信息;不得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臆想、编造谣言,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已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举报电话:
山海关区委网信办:0335—5136782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110
举报邮箱:shgqwwxb@163.com
山海关区委网信办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
2021年1月8日
原标题:《山海关区委网信办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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