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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今日起,南皮县这些商品物品货物要实行报备制度!
南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与监管组关于对进入我县的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商品物品货物实行报备制度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人物同防”精神,最大限度的消除国外进口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物品货物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根据《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购自中高风险地区物品实行报备管理的通知》沧防办传〔2021〕6号精神,经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与监管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现就对进入我县的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商品物品货物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县的所有商品物品货物,在抵南皮县目的地24小时前,由购买接收企业(个人)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备,报备产品的名称、产地、数量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冷链食品向市场监管局报备,车辆物流运输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备,水果、蔬菜农产品及化肥、农药、种子、农资等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及其他商品物品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备。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报备情况,需进行核酸检测的,协调卫健部门进行核酸采样。
二、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县的所有商品物品货物要全面落实消杀制度,抵南皮县后必须第-时间严格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后方可对外流通、加工、销售和消费。直接接触商品物品货物人员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保证自身安全,避免传播风险。
三、购买接收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商品物品货物的企业(个人)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发展和改革、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做好报备、核酸样本采集等相关工作。对不按要求报备,不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以及阻碍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企业和个人,公安等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报备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相关单位可存入通讯录
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娜13903174913
农业农村局:
石五洲13930700898
交通运输局:
张中杰18631769777
发展和改革局:
吴娇娇 17733792785
南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与监管组
2021年1月6日
加强防疫
END
防患未然
来 源:南皮市场监管
编 辑:靳东凯
原标题:《【通告】今日起,南皮县这些商品物品货物要实行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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