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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颁布后首例!盐源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2021-01-10 18: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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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14时,盐源县平川镇政府工作人员在下乡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途中,发现一村民在林区河边违规野外用火,当即通知平川派出所和平川镇森林经营所进行查处。

盐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候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图由盐源县平川镇政府提供

经查,违法嫌疑人侯某某,男,现年53岁,现住盐源县平川镇杉树坪村。侯某某未经野外用火许可,在森林草原禁火期内,擅自在平川镇杉树坪村的小地名叫“花河”的河沟边生火煮饭,其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在森林草原禁火期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违反了《盐源县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盐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候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这是2021年盐源《禁火令》颁布后的首例违规野外用火案。将侯某某违规野外用火进行严肃处理,对心存侥幸、试图野外用火的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对广大人民群众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

文/图 沙辉 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丹青

主编:蒋映春

原标题:《《禁火令》颁布后首例!盐源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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