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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安平|安平县网信办 安平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安平县网信办
安平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持续爆发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开展,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安平县网信办、安平县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全县广大网民要提高对网络传播信息的甄别能力,对微博、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信息要注意甄别,相关信息应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二、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抖音、快手、微视频等新媒体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泄露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全县各网站、政务新媒体和自媒体平台运营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六、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如群内出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管理者(群主)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全县广大网民,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要通过官方渠道获得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举报方式:
安平县网信办:0318-7682199
安平县公安局:110
安平县网信办
安平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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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信安平|安平县网信办 安平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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