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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通告
易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县域内所有客运、货运、快递、物流等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从业。客运司乘人员、货运司机1月15日前完成核酸检测。
二、疫情期间,所有出租车、网约车禁止进入北京、石家庄等中高风险地区。
三、客运站、营运车辆要坚持消毒通风制度,对车内所有部位全面清洁和消毒,司乘人员要勤洗手,佩戴口罩,科学防范,自我防护,防止交叉感染。乘客要戴口罩、测温、扫码、实名登记。对近期到过石家庄、邢台等中高风险地区乘客进行排查,一经发现及时报告防控部门处理。发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乘客,要引导其到指定的留观室,并拨打120处置。
四、即日起,从事冷链运输及进口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要到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申报和备案,并按要求做好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利用交通工具从事黑出租、非法拼车等非法营运活动。
六、即日起,所有从事汽修行业的企业和个人,已完成备案的按照防控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进口配件的运输、使用过程的报备、消毒工作。不具备备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要立即停业。
七、广大交通运输驾驶人员、从业人员要正确宣传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做到非因工作需要少出门、不聚餐,不聚集。
八、以上通告内容将纳入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个人的信用管理考核评价内容,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认真执行。县交通局、公安局、卫建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联合进行监督检查,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黑出租、黑拼车非法营运活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非法营运车辆载客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其他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快顶格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11日
原标题:《易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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