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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情 温心关怀——槐荫区司法局主动登门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接收登记手续

2021-01-11 16: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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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文盲,现年72岁,因妨害公务罪被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1月8日下午,我局接到执行文书后,及时打电话核实相关情况。在得知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年龄偏大、行动不便、患有心脏病、血压高等多种疾病的情况下,考虑到天气寒冷,自行报到确有困难,槐荫区司法局决定派员登门为其办理登记接收登记手续。

1月11日上午,槐荫区司法局派出3名工作人员来到杨某某家中,采集相关信息,依照法律程序为其办理了接收登记手续,发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信息化核查告知书和限期报到通知书。

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把工作人员送到电梯旁,感动的说,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你们没有歧视我,怕我天气冷、行动不便,主动登门办理接收登记手续,我感谢政府,感谢槐荫区司法局,我一定认罪伏法,服从司法所管理,平安度过社区矫正期。

原标题:《法律有情 温心关怀——槐荫区司法局主动登门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接收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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