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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2021-01-11 15: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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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号)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持续恶化,国内多地报告聚集性疫情。为减少我县春节期间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健康、平安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广大市民群众、远安籍在外(含境外)工作人员、高校学生留在当地过年。确有必要返乡的,应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错峰返乡、直达返乡,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乡后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纳入村(社区)居家健康监测(7天)。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则上在远安过年,确需离远的,须提前报所在单位批准,严禁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减少聚集性活动。全县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现场会议,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鼓励组织线上会议。加强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活动的审批,凡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一律不准举办。鼓励群众减少探亲访友,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系。提倡喜事延期举办,丧事简办速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加强重点地区来(返)远人员管控。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远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社区健康监测和核酸抗体检测等管控措施。各村(社区)、小区要公布并及时更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广大群众举报未按规定报备或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远人员,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200元。不主动申报的上述人员,须自行承担检测、隔离相关费用。对因瞒报、迟报来(返)远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相关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做好冷链食品和邮寄快递物品防疫。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海鲜、肉类等冷冻冷藏食品,禁止购买无“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清洗加工冷链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外包装消毒,生熟分开,分隔存放,煮熟蒸透。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快递包裹时,要做好自身防护,进行消毒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准采购、加工、销售未取得“一单三证”(海关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地从事冷链行业的来(返)远人员,应主动向村(社区)报告。

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广大市民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娱场所、旅游景区、公交站点、医疗机构、酒店、学校等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扫健康码、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远安发布)和疾控中心(健康远安)官方信息,学习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传谣,共同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原标题:《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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