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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我院案例成功入选江西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2021-01-11 17: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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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通报全省法院

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 “六稳”“六保”工作情况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

通报了江西法院

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西湖法院

执行案例成功入选

江西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特此喜报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

案例详情吧

审执无缝对接

清财迅速精准

——西湖区法院多举措促涉黑案件一次性到位7000余万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某信等2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故意伤害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决定对孙某信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依法判处不同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对孙某信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孳息、收益予以没收、追缴;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为支持以孙某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主动提供的财产予以没收,未扣押的依法追缴;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利用以孙某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予以没收,未查扣的依法追缴。2020年4月15日,西湖区法院将孙某信等28人刑事罚没一案立案执行。

执行情况

西湖区法院成立孙某信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执行专班。一方面,对移交的银行存款账户、手机、产权明确的不动产等财产,组织专门力量第一时间变现处置,用时20天执行到位1031万元,其中通过“云拍卖”、VR看样、“法官带货”等方式,执行到位450余万元;另一方面,因移交的部分不动产存在被执行人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混同以及涉及案外人合法财产等情况,该院积极向当事人释明执行异议救济途径,对5件有证据证明确系案外人所有的财产,经审查依法予以发还。对需要上缴国库且没有争议的涉案财产,该院积极争取区政府、政法委、扫黑办的支持,协调财政、国资等部门建立无法拍卖在案财物的实物上缴制度,采取实物上缴的方式执行到位3700余万元。最后,该院充分运用“三推送”工作制度,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引导被执行人亲属自愿代为履行罚金等。通过上述方式促使3名被执行人及其亲属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到位金额约153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共执行到位700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100%,有力地铲除了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般涉案财产量大、被执行人众多,执行过程中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到“黑财清底”的总体成果。该案中,针对移交财产的权属、定性不明的困难,西湖区法院加强审执衔接,强化沟通研判,对在案财产甄别定性,协调侦查机关补充调取财产定性证据材料,为黑财清底奠定基础。涉案财产移交后,该院充分运用法院执行集约化、信息化成果,快扣划、快评估、快拍卖,打好执行“组合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在处置“黑财”时,因出现部分涉案财产与案外人财产混同、抵押等情况,该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畅通执行异议救济渠道,依法保障案外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江西法院

原标题:《喜报 | 我院案例成功入选江西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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