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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看完这个案例,你还赌博么?

2021-01-12 16: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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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古田法院 古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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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每年一到春节前后

部分群众就喜欢聚在一起进行娱乐活动

和家人朋友一起打打麻将

如果赌注达不到一定程度

不属于赌博行为

但要是以营利性为目的参与赌博或开设赌场

这肯定是犯罪行为

近日

古田法院审结一起赌博罪

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案情回顾

2017年年初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胡某某在古田县平湖镇自家副食品店内,利用香港“六合彩”特码进行揽注猜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收受陈某某、谢某某、汪某某、李某某、林某某、陈某某等人投注款42万余元(币种人民币,下同),从中非法获利11余万元。2020年6月2日,胡某某在其店内被古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另查明,民警从被告人胡某某处扣押到现金计34000元、作案工具小米牌手机1部、某信用社银行卡1张,还扣押到胡某某使用的VIVO牌手机1部、其他银行卡27张,庭审中胡某某自愿将被扣押的34000元用于退赃。

法院审理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进行揽注猜码赌博,赌资达4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鉴于胡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接受处罚,无前科劣迹,且已退出部分违法所得。

据此,古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ND

原标题:《【以案释法】看完这个案例,你还赌博么?》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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