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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告知书

2021-01-12 10: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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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告知书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智能、高效服务群众,结合双滦区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近期立案的,建议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事项;双滦辖区以外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法院就近办理跨区域立案,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审核。

2.需办理诉前、审判阶段鉴定、评估、审计;以及诉前、诉中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保全担保的,均建议网上在线提交或申请,我们在接收材料后,将第一时间办理、转办,并由承办法官告知结果。

3.对于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申请诉前调解的,建议选择在线音视频调解,在线提交司法确认;通过微信支付、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自动履行。对于需开庭审理的案件,提倡您选择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网上阅卷。

4.对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问题的,建议通过电话、12368热线、来信等方式向本院反映。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协调、转办、督办,并将办理进度及时反馈。

5.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咨询立案、审判等问题,以及联系法官等事项,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8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接听并解答、转办。

6.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办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将全面首选电子邮寄、电话、微信送达,请您务必接听电话并接受送达的材料,以免影响您权利的行使。

7.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业务的,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持本人身份证,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并配合安检人员的检查和体温检查。

8.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观察、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请及时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原标题:《双滦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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