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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播报 | 花式拒执?威胁法官?让你看一看法院“拆迁队”的执行力!
原创 段贤凤 洞口法苑
破解“执行难”
一直以来,“排除妨碍”都是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暴力抗法”、“以死相逼”等“花式”拒执。近日,洞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赴洞口县黄桥镇某村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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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一堵墙,隔开邻居俩
张某与李某是前后屋邻居,张某在房屋北侧修建了围墙,阻碍李某日常通行,为此引起诉争。2018年12月7日,洞口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由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位于洞口县黄桥镇车塘村3组张某房屋北面的围墙,留足3米通道,恢复正常通行。张某对我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5月10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湘05民终283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9月初,由于张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李某向洞口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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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无果,终结执行
立案后,执行局的办案人员数次来到当事人家中,释之以法,晓之以理,从邻居和睦相处入手,苦口婆心做双方工作,要求张某自行拆除围墙,均未果。李某考虑到双方为隔壁邻居,希望通过中间人进行协调,和平解决此事,于2019年12月12日向我院提交撤销强制执行申请,我院于当日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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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律,恢复执行
“我本将心向和解,奈何邻居不领情”,张某全然不顾与李某的邻居情谊,态度嚣张,坚决不肯拆墙。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未果。2020年10月,李某向洞口县人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张某宣传和谐的邻里关系对幸福生活的重要性。而张某对此不为所动,甚至多次打电话威胁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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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屡拒执,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局领导、院领导逐级汇报,并迅速制定了完善的执行方案。2020年12月18日上午,执行局局长李同改带领执行工作人员及法警赶赴黄桥镇某村执行现场,并邀请黄桥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干警赶赴黄桥镇某村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责令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工作人员及拆除机器有序进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张某的妻子、张某的弟弟情绪激动并录像,企图通过舆论压力、言语威胁干扰执行,执行局局长李同改会同执行人员及黄桥镇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释明情况,并警告不得干扰执行工作。最终,执行干警指挥拆除机器将张某修建的围墙拆除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结束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次强制执行工作表示肯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年修正)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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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案例播报 | 花式拒执?威胁法官?让你看一看法院“拆迁队”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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