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峡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号

2021-01-12 10: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峡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号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全国多地疫情散发,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 和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0号、21号令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1月8日起,凡出入以下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

1、学校、医疗机构出入人员;

2、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途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和乘客;

3、铁路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4、水产品、冷冻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5、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药店、酒店、宾馆、单位食堂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7、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戏厅、网吧、体育馆、歌舞厅等场所出入人员;

8、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监督场所等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9、在密闭空间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的人员;

10、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的活动人员。

二、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场所入口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加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1米线”专人管理制度,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同时,做好老年人、未成年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

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外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峡人员,必须在抵峡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

四、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峡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五、境外国外来(返)峡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峡后,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应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

六、非法入境来(返)峡人员在抵赣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七、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峡人员需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

八、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对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九、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国外来(返)峡人员,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十、提倡不进行大规模的宗族活动,婚丧嫁娶、生日宴会等要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于大型现场会议、培训及年会、团拜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原则上要求不举办。对必须举办的,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预案,实行报备制,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原则上不邀请省外人员参加,如确实有省外人员参加,要提前报告,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参加。

十一、属地、部门、单位和社区要认真履行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外以及非法入境来(返)峡人员的摸排、登记、管控等职责,对境外国外、非法入境来(返)峡人员一律实行跟踪闭环管理,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此令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严格执行,不得有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追责问责。

内容来源:掌上峡江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峡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号》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