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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全面启动,年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来宾市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履行年报义务,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其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信息不对外公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是年报重点对象,要求100%应报尽报。
2020年度年报有两大变化:一是新增大型企业年报及其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大型企业新增年报事项是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因此,自2020年度年报起,大型企业年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新增的年报事项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试行网上年报。为方便常驻代表机构年报,2020年度起,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再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其中,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除了常规的年报内容外,还应报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时,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市场主体年报咨询电话:
1.来宾市市场监管局:0772-4273323、6699943。
2.兴宾区市场监管局:0772-6653510、6423243。
3.忻城县市场监管局:0772-5515270、5515583。
4.象州县市场监管局:0772-4351197、4362712。
5.武宣县市场监管局:0772-5214342,5217732。
6.合山市市场监管局:0772-8912385、8913910。
7.金秀县市场监管局:0772-6217192、6217357。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2日
附件:
年报流程
一、通过电脑上网办理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主页(网址:http://www.gsxt.gov.cn),点击页面中间的“企业信息填报”后选择广西,输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登录”。
2.完成登录后,点击左边的“年度报告在线填报”按系统提示完成年度报告,最后点击“提交并公示”,至此可完成全部年报流程。
二、通过手机上网办理
通过微信公众号关注“广西市场监管”,点击“政务服务”,选择“服务大厅”,点击选择“企业年报”后按提示操作。
原标题:《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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