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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售盐?我县查处一起违规经营盐产品案

2021-01-12 19: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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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食盐经营秩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和质量安全,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并于近期查处了一起典型的违规经营盐产品案件。

近日,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浦江县仙华路某食品商行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商行内存放有大量食盐用于批发。但该商行并没有食盐批发资质,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的食盐进行全面清查,共发现海藻盐、精制碘盐、海盐等食盐1136箱,共计22吨,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的食盐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商行予以立案调查,并深挖线索,对上游厂家、下游购货方进行仔细核查。经过2个月的调查取证,最终查明,该商行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从事食盐批发业务,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规定。对该商行擅自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拟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扣押的1136箱食盐并处罚款278550元。下一步,该局将切实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盐业执法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盐消费安全。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任何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均属无证违法经营。个体商户、餐饮饭店、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谨防受骗上当。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和食盐经营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从合法渠道购买、销售食盐。

来源|金华新闻客户端

编辑|赵哲越

审核|李少俊

原标题:《无证售盐?我县查处一起违规经营盐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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