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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关注 | 止纷争、促和解——云南省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1-01-13 20: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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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听证会,充分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这项职能,检察官很好地把控了听证会的节奏,清晰明了,对双方当事人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是一种阳光司法的体现。”

在一起云南省检察院依法审查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听证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科含这样说。

1月12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民监督员,对某地产公司与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案承办检察官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何雨函主持。

这是一场线上线下联动的“特别的”听证会,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会见双方当事人、询问相关证人,走访鉴定机关,全面审查案件,鉴于申请监督人在临沧市云县,家有实际困难无法到场,本着方便当事人,减少诉累的初衷,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的需求,承办检察官积极协调临沧市检察院、云县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联动,采取视频与现场相结合的模式,确保听证会如期举办。

此次听证会涉及两家民营企业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监督人的再审申请,至今已诉累7年之久。

在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和诉讼过程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对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并不具备报送相关单位审批资格,并且新提交的司法鉴定结果与之前鉴定结果差距较大。”申请监督人陈述道,对此,其他当事人回应:“我们多次前往云县,进行了与该公司确认工程图纸、制定样板房图纸及投入样板房装修等工作,却又迫使我们停工,致使我们公司亏损巨大,且司法鉴定结果已被认同,申请监督人的申请监督理由不能成立,请求检察院不予支持。”

“双方当事人是否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双方还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吗?”“你们对这些证据还有什么疑义吗?”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及申请监督人再审审查中提交的鉴定意见是否属于新证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核实质证。

全国人大代表李彪说道:“此次听证会,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立足案结事了人和,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满足了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充分展示证据、充分表达观点的合理要求,为双方创造了和解条件,实现了核实证据、化解矛盾同步进行。”

“听证会全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深入细致地核实了证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省级人民监督员李红武认为。

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人民监督员纷纷发表听证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审查决定提供了参考。通过此次听证会,该案争议事实得到进一步明确,双方矛盾缓解,下一步,云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将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办理。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原标题:《代表委员关注 | 止纷争、促和解——云南省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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