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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事 | 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告

2021-01-13 17: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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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直有关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增大。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进一步强化防控举措,精准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2020年12月24日以来,凡是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高风险地区石家庄市藁城区来返双滦人员应主动向乡镇、街道、园区报备,抵达双滦后需集中隔离14天。低风险地区来返双滦人员,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全部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配合做好相关管控工作。

2、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所有住房和户内人员情况逐一摸排,针对出租屋、临街商户等居住的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群体,以及探亲访友人员要排查到位,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承德以外地区来返双滦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在社区、小区、村组、单元门口等显要位置公示网格管理负责人,社区(村)24小时值班电话等信息,确保沟通联络顺畅。

3、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暂停线下教学。“小饭桌”暂停营业,待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后有序恢复。

4、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全面禁止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销、体育赛事、庙会、联欢会、早市、夜市、农村大集等聚集性活动。实行“红事从缓、白事从简”,承办人要提前向乡镇、街道报备,禁止聚集性用餐,简化活动仪式,坚决防止因聚集发生交叉传染。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医生首诊负责、“一患一陪护”、病区封闭式管理等各项制度,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

6、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加强对发热患者的排查,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同时做好病人信息登记,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7、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限制瞬时客流量。药店停止销售退烧类等药品,对咨询购买的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区卫健局报告,由社区(村)落实属地防控责任,纳入网格化管理。养老院、精神病院、拘留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8、对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区的所有商品物品货物,在抵达双滦24小时前,由运输、购买和接收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冷链食品、物品向区市场监管局报备;快递点转运的物品向区商务局报备;承运货品商品车辆物流运输向区交通运输局报备;化肥农药种子农资等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备;规上企业工业产品向区工信局报备;规下企业工业产品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报备情况,需进行核酸检测的,协调区卫健局进行核酸采样。对不按要求报备,不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以及阻碍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企业和个人,公安等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9、全区规上企业、规下企业、小微企业要严格要求从事本单位货物(品)运输的企业(个人)在运输过程要采用“点对点”运输方式,不得从事运输以外其他活动,尽可能减少物流运输车辆和驾乘人员与外界接触。对于未落实个人防护和消杀等措施的企业或司机,规上企业向区工信局举报,规下、小微企业向各乡镇街道三个园区举报,由交警三大队和交通局联合规范大车车辆道路两旁随意停放行为,从严管控。

10、提倡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过春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市民群众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如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11、我们鼓励您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物品提供线索。在全区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良好局面,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防控形势,共同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对于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或拒绝接受疫情管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拨打110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线索提供电话:区防控办(区卫健局)4040071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双滦区市场监管局:4041743;

双滦区农业农村局:8215299;

双滦区交通运输局:4326950;

双滦区工信局:4040058

交警三大队:4040122

商贸物流园区:4045108

经济开发区:4320006、4320012

文化园区:4301926

元宝山街道:4041651、4040299、13832496788、15512367068

钢城街道:4316607

秀水街道:4301885

双塔山镇:18631400275、13932443693、13180102512

滦河镇:4313208、13832418820

大庙镇:15832432567

西地镇:4314772

偏桥子镇:4229911

陈栅子乡:4328104

承德市双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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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200027

原标题:《双滦事 | 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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