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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辑丨2020年工作纪实(三)

2021-01-13 19: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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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3期】

01

全市法院审判态势分析

2020年,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司法质效稳中有进、持续向好。截至12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448件,办结67958件,司法质效稳居全省法院前列。成功审、执结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受贿案、“网络大V” 陈杰人寻衅滋事案、“9.4” 特大制毒案等大要案件。(特别提示:以下图表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一12月31日,所有案件数均包括旧存案件。)

相关工作数据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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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

自2020年2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以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全力提升案件质量,不断优化审判管理,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司法绩效得到了显著提高。2020年8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王雨田刚到郴州不久,就马不停蹄赴11个县(市、区)法院调研并专项督导审判执行绩效,2020年11月,王雨田再次到各县(市、区)法院督导审判执行绩效,全市法院司法绩效稳步上升至全省法院前列,诉源治理工作和诉讼服务中心2.0版建设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受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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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大要案审理

▲2020年1月10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魏传忠受贿一案。2020年6月19日上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魏传忠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魏传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0年4月30日下午,桂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被告人陈杰人、陈伟人、刘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行贿一案宣告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陈杰人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零一万元;对被告人陈伟人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刘敏犯寻衅滋事罪,免于刑事处罚。

▲2020年12月24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雨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庭审直播等平台同步庭审直播,网络点击量累计达5万余次。

▲2020年7月3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邵阳市委原常委、市委统战部原部长、市委宣传部原部长、市总工会原主席王长忠受贿一案。2021年1月8日,郴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王长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王长忠违法所得人民币1786.431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8月12日,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衡阳市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原常务副校(院)长尹同君犯受贿罪一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20年12月31日,郴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尹同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尹同君违法所得206.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9月3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谢某强、谢某进、谢某文侵权纠纷一案。2020年12月14日,在郴州中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谢某强等三人每人提供社会志愿服务二年的方式来赔偿穿山甲生态价值,由其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1.02”涉黑案

供稿:陈 琳

原标题:《“两会”特辑丨2020年工作纪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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