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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通告

2021-01-13 18: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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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明水县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明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我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在线上渠道网上立案。

方法1、手机端:打开微信,登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发现”板块,进入该板块后,点击“小程序”,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并点击进入。”按照系统操作提示逐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进入身份验证完成注册。点击“我要立案”模块,选择“审判立案”或“执行立案”选项,点击“申请立案”按钮,在列表中选择受诉法院,随后按提示上传此前准备好的立案相关材料,材料齐全后提交申请。

方式2、电脑端:搜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网站中选择“黑龙江诉讼服务网”进入系统。然后,点击网上立案,根据诉讼角色选择注册律师账号或当事人账号。登录后点击申请网上立案,选择受理法院、案件类别、申请类型后,填写身份认证信息进行身份认证,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立案信息、提交诉状、提交材料。

三、当事人不会使用或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黑龙江省明水县明水镇南七路明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件封皮注明邮寄立案)

四、需要提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请尽量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或联系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预约提交。

五、如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可拔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立案咨询电话0455—6220817进行咨询。

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明水县人民法院将会坚守工作岗位,一如既往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明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厚德尚法 清廉为民

原标题:《明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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