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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跑者】诸暨市推进司法拍卖“一件事”集成改革,切实解决“执行难”

诸暨市人民法院
2021-01-13 19: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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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以来,诸暨市聚焦“执行难”问题,在司法拍卖不动产领域率先试点“一件事”集成改革,并向拍卖股权、机动车、排污权等领域扩面,建成运行司法拍卖全流程智慧协同平台,形成全流程、全链条、全闭环的司法拍卖“一件事”集成改革模式,取得了政府执行力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沉淀资产有效激活、群众司法获得感切实增强等多重效果。

截至2020年11月底,该市通过“一件事”模式累计拍卖成交150宗,成交金额5.49亿元,其中不动产一拍成交率、溢价率分别提高15.68和22.15个百分点,盘活沉淀工业用地6.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43万平方米。

一、强化制度创新,

建立高效协同的跨部门协作机制

构建司法拍卖“一件事”集成改革“1+X”制度体系,“1”即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司法拍卖“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X”即出台X个分领域实施细则。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和法院院长任组长,1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

建立“市领导领衔、改革办统筹、法院牵头、部门协同、专班运作”的高效运行机制,由市领导领衔审定改革方案、听取改革进度汇报、协调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办统筹改革决策研究、机制构建、督查督办、总结推广工作;法院牵头改革方案制定、责任分解、平台构建等工作;部门协同制定专项操作指引,落实专人负责改革任务;专班负责会商协调、破难攻坚,合力解决司法拍卖“执行难”问题。

二、突出数字赋能,

建立科学全面的标准化指标体系

一是集成基础指标。依托司法拍卖全流程智慧协同平台,归集司法拍卖数据信息,查验有关部门标的物基础性指标信息,为后续审查标的物权属性质、使用权限等提供支持。截至2020年11月底,已归集不动产领域11类、机动车领域7类、股权领域6类、排污权领域5类指标数据。

二是明确限制指标。梳理司法拍卖标的物限制指标,编制禁拍清单及限制清单,为后续审查标的物查封、异议、政策限制等内容提供参考。目前,已在不动产和机动车两个领域将12种情形纳入禁拍清单、10种情形纳入限制清单。

三是梳理流程指标。由法院会同有关部门,梳理预审、拍卖、过户等环节的流程指标。重点优化“耗时久、环节多”的拍卖前联合预审和变更登记流程,通过归并流程、并联审批等方式,分别将拍卖前联合预审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实现司法拍卖全流程用时缩短40%以上。

四是设置评价指标。将一拍成交率、溢价率、拍卖后拍品可直接投入使用率、拍卖资产问题发生率、群众满意率作为司法拍卖改革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定期开展评价并通报有关部门。将群众满意率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评价结果与有关部门年度考核挂钩。

三、聚焦群众满意,

建立系统集成的全流程服务机制

一是拍卖前“一门联审”。出台《司法拍卖领域前置环节实施细则》,明确由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联审拟处置标的物基础性、限制性等指标,确保“有禁拍情形不得拍卖、有瑕疵情形谨慎拍卖”。未通过联审的情形,有关部门将限期进行限制情形整改。部门无法自行解决的,提请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比如,针对工业用地无证建筑后续处置情况不明的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宗地内无证建筑出具“认定需拆除”“不予拆除”等具体处置意见,与拍卖公告一并公示,并在交付后限定时间内作出处置。2020年4月以来,已处置无证建筑2.6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厂房一拍成交率、溢价率分别提高22.71和37.14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11月底,累计完成联审396宗,整改问题15个。

二是联审后“一次告知”。拍卖公告详细告知标的物权属性质、权利负担、使用权限等信息,特别是对标的物存在政策限制、环境保护限制、带租拍卖等限制性指标的,作出醒目标示,保障竞买人知情权,降低买受人悔拍率。

三是成交后“一窗办结”。将原有的11个办理窗口整合为不动产、股权、排污权、机动车4个办理专窗。买受人缴清款项后,在专窗填报“一张表单”完成过户登记申请。专窗审核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查封、注销抵押及转移登记等手续,核发财物、权属证书。

四是全流程“一链服务”。引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免费提供咨询、看样、挂拍、交付等专业代办服务,司法拍卖全流程由改革前至少跑3次变为仅需跑1次。比如,在机动车拍卖成交后,由专人在过户登记办理前将机动车送至车管所查验,并全程引导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过户后可直接提车。

四、注重效能提升,

建立精准有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一是部门工作动态监管。依托司法拍卖全流程智慧协同平台,开发应用统计分析、督查考评等模块,实行红黄绿三色动态考核,对累计工作超时不到3次的部门亮绿灯,累计工作超时达到3次的部门亮黄灯并约谈,累计工作超时达到5次的部门亮红灯并通报、问责,同时将亮灯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截至2020年11月底,已对7个部门亮黄灯并约谈,督促完成整改。

二是执行参与人信用监管。将执行参与人欠缴税费、悔拍、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将多次违规者纳入失信行为人黑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民事活动,并在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

三是干部容错免责。出台细分领域容错纠错办法,以清单形式明确拍前审查、公示告知、登记办理、信用监管等环节容错免责适用情形、政策边界和认定标准。2020年4月以来,已对2名干部容错免责。

转载自:最多跑一次

原标题:《【领跑者】诸暨市推进司法拍卖“一件事”集成改革,切实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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