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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诉前调解,巧解赡养难题
百善孝为先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
近日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调解室
就调解了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事情回顾
彭某年近80高龄,年老多病,又无收入来源,生活虽勉强能够自理,但是彭某的三个子女均不愿给付赡养费及照管她和老伴的生活。
其实,早在2014年,彭某与其子女一起通过所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书》,约定由彭某的两个儿子每年给付700元及150公斤大米,医疗费用由彭某自行负担,超过部分两儿子分担,但事与愿违,此协议仅仅履行了两三年便不再履行。
调解过程
为化解双方矛盾,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呈贡法院调解员召集彭某与其三个子女来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希望可以帮助彭某回归正常生活。
调解时,调解员提出每个子女每个月支付300元赡养费的调解方案,但彭某认为其平时的生活都是女儿在照顾,赡养费就应该只让两个儿子支付,可彭某的两个儿子却不愿意。
调解员认真倾听各方意见,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让当事人对纠纷的形成、各自的过错作出客观的认识,消除对立情绪,最终促成调解,达成协议:三个子女分担老人的医疗费,且每月支付150元生活费直至老人寿终,平时由两儿子照管其生活。
各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赡养纠纷也画上圆满句号。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年人是我们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老人的家事纠纷更是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和伦理。
诉前调解是一种经过当事人认真考虑、和平协商、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把纠纷解决在诉前的方式,也是多元解纷机制成效的体现,将其运用于赡养纠纷的化解,能够潜移默化地把尊老爱幼、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中华传统美德注入人心,从而最大程度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老人为何将银行告上法院?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法官诉前调解,巧解赡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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