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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相城法院适用民法典案件宣判!

2021-01-13 18: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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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今天下午16时35分

我院第四审判法庭

传来一声清亮的法槌敲击声

一起离婚纠纷依法宣判

该案系

我院首例适用民法典审理的案件

2018年2月,原告秦丽丽(化名)与被告刘伟(化名)经人介绍相识。5个月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导致婚后经常因琐事产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消磨变淡。秦丽丽想与刘伟离婚,遂于今年1月起诉至我院。

我院立案受理后

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

双方均确认感情破裂

达到无法调和的地步

我院遂于今日

依法审理了该起离婚案件

审理现场

审理中

我院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后,认为原、被告自行相识后相恋、结婚,婚前感情尚可,婚后因生活琐事导致矛盾产生,双方开始分居。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亦同意离婚,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支持了原被告的离婚请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当庭宣判准许原、被告离婚。

原标题:《首例!相城法院适用民法典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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