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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1年荆州两会:解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1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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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1年荆州两会

解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月13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荆州市会议中心召开,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向大会作2020年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主要工作

成绩单

一年来,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30件,审结5255件,结案率96.78%。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313件,审结38616件,结案率95.79%,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松滋市、石首市、洪湖市法院结案率居全省法院前30名,沙市区、江陵县、荆州区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27件、148件、136件。

荣誉榜

一年来,全市法院克服疫情、汛情影响,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较好完成了审判执行任务,涌现出杨军等一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31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市中院、荆州区、沙市区、洪湖市、监利市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防疫防汛阻击战

主动下沉一线

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动员全市法院干警1139人下沉560个社区(村)。沙市区法院支援疫情严重的红景嘉园小区,被誉为“白袍法官”。把防汛抗灾责任扛在肩上,全市法院组建突击队10个,210名干警上堤排险。党员干警下沉社区服务群众常态化。一年来,全市法院收到感谢信634封,47名干警被组织部门、街道社区表彰,市中院志愿服务队被评为“荆州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助力复工复产

依法及时惩治妨碍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石首市、监利市、沙市区法院严厉打击利用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用品实施诈骗的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荆州区、监利市法院依法惩治疫情期间伪造通行证、代购证、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落实上级法院服务复工复产的措施,善意文明司法,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荆州区法官三赴仙桃促成和解,助力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荆州某水业有限公司执行和解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推行云端司法

及时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公告》,运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全市法院网上立案3931件,网上开庭408件,线上执结案件1719件。法院新媒体开展防疫防汛法治宣传,江陵县、松滋市法院《战疫青春·彩色年轮》《一曲道出法院人的抗疫故事》等微视频被“学习强国”展播。

忠诚履行职责,服务保障荆州高质量发展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830件。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落实全国扫黑办部署的“六清”要求,全力推进“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攻坚战,依法惩处了一批“村霸”“砂霸”“行霸”“市霸”。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7件88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5人,对339人判处财产刑6.8亿元。张新民涉黑案收录全国十大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郑国平涉黑案入选全国行业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市中院作为全省法院代表在全省扫黑除恶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执结涉黑涉恶财产6.72亿元,案件审结率和执结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着力“打准打深打透”,移送犯罪线索128条,提出司法建议70件,推动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审结严重暴力、涉赌涉黄、“两抢一盗”等案件832件,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犯、盗窃犯朱玉清和抢劫犯李必军,公开开庭审理“沙市1995年金库劫案”潜逃犯。严厉打击涉众型、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依法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34件72人。荆州区、沙市区法院和市中院依法及时审理“熊家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积极帮助追赃挽损。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92件228人,依法严惩贩卖、运输毒品犯张良忠、贩卖毒品犯陈坚伟、彭水清。陈德胜容留他人吸毒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毒品犯罪警示案例,刘书才吸食毒品后寻衅滋事案入选全省法院毒品犯罪警示案例。惩治职务犯罪,审结受贿、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69件83人。依法严格规范减刑工作,审结减刑案件1265件。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市中院审监二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特赦工作先进集体。

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荆州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528件。

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措施,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审结合同、公司、股权等商事纠纷案件3892件。运用“活封活扣”等强制措施,切实提高合同执行率,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99.29%。荆州区法院开展跨省分片集中执行,为江汉建机挽回经济损失1078万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案件217件,张闰扬侵犯汇达公司商业秘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中石油与洪湖龙口加油站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抓紧审结破产(重整)案件

在市政府的重视下,建立了“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努力解决破产企业处置中的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破产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深化“有保有破”差异化处置方案,全市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6件。松滋市法院审结了松源发电破产重整案,奥尔马重工、金盛置业破产清算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782件。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

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开展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调研,加强与行政机关联络沟通,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石首市、洪湖市达100%。260余家单位、6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促进提升守约践诺和执法规范化意识。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松滋市法院审理的松滋市检察院诉某管理局不依法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案入选全国十大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服务长江生态保护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任务,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有关决定,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力度,全年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66件。通过判决责令栽种树苗、投放鱼苗、支付环境修复费用等方式,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沙市区法院作出了全省法院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确认赔偿环境损害72万元。

维护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着力加强执行工作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荆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梁中柱荣获最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嘉奖。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全市法院执结10477件,执行金额37.54亿元,执行工作质效居全省法院前列,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少于全省法院平均用时32天。持续规范执行工作,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网上拍卖901件,成交3.85亿元。惩戒失信行为,依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6375例,限制高消费和乘坐飞机、高铁6224人次,司法拘留108人。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荆州区法院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230万元,公安县法院为20余名受害人追回被骗资金1400万元。加大涉军案件执行力度,执结涉军停偿案件5件,腾退土地819.3亩,坚决维护国防利益。

着力加强民生保障

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审结涉及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1800件。杨某某等3人诉胡某等7人高空坠物损害赔偿案入选全省法院高空抛物、坠物典型案例。加大反家暴力度,会同市妇联等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推广沙市区法院“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审结婚姻家庭和劳动争议案件4618件。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

着力加强诉讼服务

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设立了“收转发E中心”“法院+邮政”送达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排名全省前列。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调解结案3818件。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70人次,化解信访积案12件,涉诉进京赴省访同比下降72.85%。

着力服务乡村振兴

落实服务乡村振兴司法政策,依法惩治侵占、挪用扶贫惠农资金等犯罪行为,妥善处置涉土地三权分置、扶贫产业开发等纠纷,审结相关案件69件。荆州区法院创新“三化三调”工作模式,推动法治扶贫与乡村治理互融互促。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公益行动,市中院集中采购农副产品31万元,帮助扶贫村缓解农副产品滞销压力。

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强化审执权力监管

强化院庭长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内部监督制约,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数66%。发挥合议庭、法官联席会议的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指导职能,全市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808件,促进类案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统一。强化二审、再审程序的监督指导功能,市中院审结二审、再审案件2571件。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市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4.81%。与司法行政机关对接,落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持续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通过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等审结案件22892件,促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电子签章等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法院工作深度融合。

优化审判管理监督

坚持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理念,强化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督和节点管理,规范案件审限,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坚决防止案件违规超审限。每周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通报法官审判绩效45次,表彰“办案之星”19人次。运用重点评查、交叉评查、责任倒查等措施,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全年重点评查“发改指”、抗诉等案件509件,通报批评12件次。

坚持从严从实,努力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支部主题党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融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

围绕提升“七种能力”,组织培训4050人次。开展全市政法系统队伍大练兵,开展学习杨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推进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办案能手等评比,14个案例、裁判文书获市级以上表彰。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市中院选派11名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锻炼。洪湖市法院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在全省法院进行了交流。注重司法实务研究,20篇论文在各类学术研讨会上获奖。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继开展了党风廉政宣教月、“以案五说”、讲授廉政党课、公开承诺等纪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了“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活动,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自查活动;开展了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活动,严肃整改问题34类,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件5人,组织处理19人,切实锻造“严紧硬实”的好作风。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市中院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8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监督庭审和执行371人次,推送《荆州法院手机报》41期。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88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工作信息3679篇,公开裁判文书35430份、庭审直播290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全市法院审判案件6305件。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围绕“四个荆州”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新闻处

2021年第5期

总第584期

原标题:《聚焦2021年荆州两会:解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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