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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男子入室杀“情敌”,三任女友曾遭威胁

澎湃新闻记者 王万春
2021-01-14 14:42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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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谈了三次恋爱,每一段恋爱关系的结束,魏冉都自认为是对方的背叛。

第一段恋爱关系结束后,为求复合,他通过前女友邱丽(化名)的QQ,连续三天将二人的隐私视频发往邱丽的初中、高中、大学班级群及QQ空间内,并威胁要杀她的父母。

跟第二任女友张兰(化名)分手后,为求复合,魏冉持刀上门,侵入住宅威胁要杀她的家人。

魏冉告诉第三任女友黄娟(化名),为了杀前女友张兰,他做了健身,研究了县城的监控分布和逃跑路线,“准备了两年”。

他与黄娟分手后,2020年1月21日凌晨3时许,翻墙进入黄娟与男友张林(化名)的住处,用尖刀、三棱刺、电击棍刺杀了张林,致黄娟轻微伤。

作案前夕,魏冉辞掉了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协警的职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受害人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的判决书内容还原了上述经过,该案经玉溪市中院一审认定,魏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受害者张林家属 本文图来源:受访者供图

三次恋爱

邱丽是魏冉的第一任女友。判决书显示,二人是小学同学,于2016年1月确定恋爱关系,其间,魏冉怀疑邱丽与前男友还有往来,多次威胁她。

邱丽告诉警方,2017年2月的一天晚上,魏冉用一把30厘米长的刀架在她脖颈,要求她说出前男友的联系方式。

2017年3月,邱丽恳求跟魏冉分手,魏冉通过邱丽的QQ,连续三天将二人的隐私视频、照片发到邱丽的初中、高中、大学班级群及QQ空间内,使邱丽觉得没脸见父母和同学,他企图以隐私视频及威胁杀害邱丽父母的方式阻止分手。

张兰是魏冉的第二任女友。据张兰称,2017年夏天,他们相处了三个月时间。

判决书显示,二人分手后,魏冉对张兰进行多次骚扰和威胁。2017年年中,魏冉第一次到张兰家中要求复合,过了四五天,魏冉再次非法侵入到张兰家的阳台上,持刀威胁要求复合,不然就要杀人。后经张兰的母亲、朋友等人赶到劝说后离开,这让张兰感觉恐惧。

后经警方查明,魏冉给张兰发送的短信有“想不想死了?”“还想拖谁一起死?”等内容。事后魏冉给张兰的父母发送短信称:“叔叔,我明天想当面给你们一个解释和道歉,明天有没有时间?”张兰的父亲回复:“没有必要,忘记过去,面对未来,不要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不要再骚扰她和我们,好自为之,到此为止,请自重。”

与张兰分手后,魏冉认识了第三任女友黄娟。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9年6月20日二人相识。

确立恋爱关系后,魏冉还告诉黄娟,为了报复杀掉前女友张兰,他做了健身,研究了县城的监控分布和逃跑路线,“准备了两年”。

相处了约两个月,黄娟发现魏冉还与其他女生有暧昧关系,随即提出了分手,她不知道,分手也会给她带来危险。

黄娟男朋友张林的荣誉证书   

预谋作案

魏冉的原同事和朋友们证实,与黄娟分手后,魏冉不甘心,纠缠、跟踪、干扰黄娟。

魏冉告诉他的朋友刘欣(化名),他为了报复邱丽、张兰,研究了杀人后是否逃跑,研究了如何逃避法律打击,留意了县城的监控情况。

魏冉的原同事证实,与黄娟分手后,2019年12月份,魏冉说发现自己心理变态,此前的女友背叛了他,他要去杀掉张兰,并研究了监控路线、犯罪电影电视剧以及如何逃避法律打击,“还说他买了一个电击器,还有一把三棱刺”。

魏冉向警方供述,与黄娟分手后,他两次跟踪黄娟至华宁县财政局小区。2019年12月的一天,他想问黄娟“自己有哪些不足”,他一路跟踪黄娟至财政局小区,但未探明黄娟的具体住处;2020年1月10号左右,他再次跟踪黄娟,发现其坐上了一辆宝马车至财政局小区,“我当时心向想,小黄可能和这个男的好上了,一度想着不要去打扰对方,但心里还是有很多疑问”。

据魏冉的原同事证实,第二次跟踪黄娟时,魏冉发现黄娟乘坐的宝马由一名男子开着进了财政局小区,“过了两天,魏冉说黄娟也被他列入必杀名单”。

魏冉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原同事劝他放下,魏冉则说“是不是杀一个人就可以得到自己心理上的解脱呢?”“把她列入必S名单我心里面会很舒服”,魏冉还向原同事借打磨机,称要打磨三棱刺。

作案前,利用工作的便利,魏冉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电脑查询了上述宝马车的车主信息。警方还查明,作案前,魏冉通过网购以及在当地超市购买,准备了银白色尖刀1把、三棱刺1根、电击棍1根、黑色橡胶胶套1双、黑色橡胶手套2双、黑色塑料扎带9根、黑色背包等作案工具。

翻墙入室

作案前夕,2020年1月20日,魏冉辞掉了玉溪市华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协警的职务。

据红星新闻报道,作为家中独子的魏冉,在交警大队工作了4年,月工资2800元上下,平常主要负责路面执勤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称,魏冉话不多,但工作勤恳,队里的领导不掌握其情感纠葛,也未看出任何异常。

2020年1月20日晚22时许,魏冉告诉父亲,要出去吃夜宵,“散散心”。

据魏冉供述,辞职当天22时许,他携带工具从家中出来,来到财政局小区,顺着一墙之隔的水阁小区一楼的阳台爬到四楼阳台,翻窗进入黄娟男朋友家。

黄娟与男友张林已见过父母,原计划于年后成婚,这里将是他们二人的婚房。张林离异多年,有个儿子,案发时是一名运沙的货车司机,早年体校毕业的他,以拳击运动员的身份曾多次参加全国及云南省的比赛,取得过云南省拳击比赛第五名的成绩。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魏冉进入张林的住处后,趁张林、黄娟熟睡之机,先后用尖刀、三棱刺、电击棍捅刺张林,黄娟在阻止时被魏冉用尖刀划伤左手。张林受伤倒地后,魏冉又用手掐、用三棱刺卡、皮带勒黄娟颈部,黄娟剧烈反抗后得以逃脱。

其间,黄娟试图拨打110报警,但手机被魏冉打碎未能拨通,后她求魏冉打120救张林,被魏冉拒绝,魏冉当时称“把黄娟杀掉,然后再自杀”。最终,没来及穿衣的黄娟跑出门外,到小区门卫室用门卫的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经鉴定,张林系被他人使用锐器作用致颈部血管断裂而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娟的损伤属轻微伤;魏冉的损伤属轻微伤。2020年1月21日5时17分许,魏冉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死刑

玉溪市铭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魏冉系复发性抑郁障碍,案发时为中度抑郁发作;实施危害行为过程中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当日凌晨5时许,魏冉通过微信,向同事和朋友均发送“我失手了,再见”、“搞砸了,要死了”等信息。

该案于2020年8月18日,在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法院开庭。魏冉在法庭上辩解称,其打磨三棱刺不一定是要杀人,也是为了自杀,他当时没有想着杀人,而是“靠着墙在想问题”,是张林醒来看到他后先动手,自己反抗,是为了脱离张林的控制。

2020年12月22日,魏冉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证明被告人魏冉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并积极追求杀人结果的发生,是直接故意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被告人魏冉未经住宅主人同意的情况下,于2017年10月21日22时许,携带刀具攀墙进入张兰位于华宁县宁州街道东市街新城小区的住宅内,后经多方劝说才离开,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鉴定意见对魏冉作案时的精神状况及行为能力作出认定,魏冉作案时不属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魏冉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魏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汤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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