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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耀辉:一心为民的“宝藏法官”

2021-01-14 12: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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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耀辉,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先后荣获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广西执行风暴”全媒体直播月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届“中国执行论坛”优秀奖、“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

作为一名法官,他思维缜密,执法严明,夙夜为公,用初心诠释了“司法为民”;作为一名执行局局长,他为保障申请人权益,刚柔相济,运筹帷;作为一名管理者,他怀着初心,以梦为马,于空白处落准笔,于粗疏处做细工,推动司法公正公平……他是同事眼中的“宝藏法官”,是工作的多面手,更是“拼命三郎”。他就是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20年度全国优秀法官获得者丘耀辉。

以工匠精神办案

2010年丘耀辉从广西师范大学毕业后,先后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陆川县人民法院工作。

2013年8月,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设立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2013年10月伊始,玉林市中院组织筹建福绵区法院并“招兵买马”,丘耀辉在这种情况下“走马上任”,成为筹备组成员之一。因法院刚刚成立,人手紧缺,没多久,丘耀辉又被领导安排审理刑事案件。

刚毕业没多久就办理刑事案件,丘耀辉深感责任重大。为了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他加班加点学习专业知识,一有机会就向有经验的法官请教。阅卷、记录、送达、讯问、开庭、评议、制作判决书;找检察、跑公安、下通知、提嫌犯……每个环节他都做到一丝不苟。

别人笑他太过于墨守成规,但他总是和别人说:“办案是很严肃的事情,刑事案件往往影响到几家人的命运,‘失之毫厘,谬之千里’,严谨是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2016年的胡某涉嫌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案,是丘耀辉负责办理的第一起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刑事案件。胡某曾是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某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主持全面工作的副站长。其在担任副站长兼检疫员期间,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检疫收费任务以便个人得到多一些补助收入,于2013年9月至11月违反检疫规定,在未见到猪、未到现场进行检疫的情况下,擅自给他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7份,其中30份(1000多头)被猪贩作为走私入境的生猪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使用,致使走私生猪未经检疫流入市场,给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他还安排没有检疫资格的村兽医李某实施检疫,李某出具23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案件涉及民生,加之被告人系公职人员,备受关注,群众都在看法院怎么判。被告人认为,其本意是出于公心,为完成工作任务而作出违法行为,且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应对其从轻处罚。

丘耀辉接案后,奔波一线,白天和团队讨论案情,晚上反复阅卷,多次深入相关村屯调查取证,为开庭审理做充分准备。

2016年1月,福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法院以胡某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该案量刑恰当,证据充分,胡某服从判决,不再上诉。公正公平的判决,赢得群众赞许。

此案也是福绵区法院成立后审理的较为典型的案例,案件审判适用法律条文精准,办案过程规范,证据链条充分,在多年后的今天,还是该院新入职法官学习的范例。

刚柔并济促执行

“蜀路难,但执行更难。”丘耀辉担任福绵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后,对执行难有了更深刻体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被执行人藏匿财产、玩失踪……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有千百种,但丘耀辉及其执行团队要的结果只有一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胜诉权,维护司法权威。

2019年春节前,丘耀辉因病住院,但因年底执行工作任务重,他没等病情好转就出院回到岗位上。

“丘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仓库存了一批饮料,你们能过来查封吗?”出院当天下午,临近下班时,丘耀辉接到一起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黄某的电话。

“行,我马上过去。”丘耀辉结束通话后,迅速带领执行团队赶到王某的仓库。丘耀辉一行看到仓库工人正在装运涉案饮料,立即上前出示查封手续说明来意,依法阻止工人继续搬运饮料,并向工人释法析理,防止工人情绪激化。在丘耀辉的指挥下,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共查封饮料1万多件,保全价值合计100多万元,为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丘耀辉执行的“铁腕”很快在当事人中传开,“老赖”们谈“丘”色变,但丘耀辉“柔情侠骨”起来,又让人不得不服。

玉林市某服装水洗有限公司与玉林市玉州区某服装厂、钟某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玉州区某服装厂、钟某已履行17.486万元付款义务,但尚欠货款4.5万元。2019年10月21日,玉林市某服装水洗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丘耀辉接案后立即安排查控组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并依法向玉州区某服装厂、钟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经查,执行局未发现玉州区某服装厂、钟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执行干警实地走访玉州区某服装厂,了解到该厂资金紧张,如果强行执行有可能导致服装厂破产。于是,丘耀辉联系双方组织调解,线上、线下齐发力,促使双方达成暂冻结该厂账户、不查封生产设备,让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以实现营收后还债的意向。之后,双方到法院签认和解笔录。和解执行实现了双赢,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局的人性化执行赞赏有加。

“强制执行的目的是案结事了,刚性与柔性结合执行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更值得推崇。”丘耀辉说。

2019年,为解决执行难,丘耀辉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对执行工作进行一系列改革:“分段集约”,推进执行案件和执行事务繁简分流、分权实施,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提升执行质效;开启“执行团队+N”模式,向联动执行要成效。2019年,福绵区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达97.29%,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100%,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

守得初心方能行稳致远

“丘副院长年轻、有魄力,业务扎实,务实肯干。”这是2020年6月丘耀辉调任玉州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明林对他的评价。

“丘副院长工作节奏快,跟他能学到很多东西。”玉州区法院陈法官说。

面对新的岗位、新的责任,丘耀辉求真务实,强化审判管理改革,建立未结案件监管制度、审限预警制度及审限变更、程序转换制度。一个个制度的改革完善推动了一系列疑难案件的宣判。

2020年7月22日,玉州区法院集中宣判涉玉州区城西街道新团社区案件4件53人,其中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41人、涉“保护伞”案件1件6人、涉新团社区的其他犯罪案件1件6人。

该案自2019年公开审理后,出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宣判,丘耀辉到岗后通过建立完善审限预警制度,多次与审判团队讨论研判案情,推动案件及时宣判,回应了群众呼声,有力震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2020年8月4日,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斑美拉”特大传销案在玉州区法院一审宣判,余某等1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2.7亿多元,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群众拍手称快。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丘耀辉说,这是他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座右铭,群众的一张张笑脸、一声声赞誉、一面面锦旗就是对他们司法人的最好回报。

@广西高院

来源:玉林市玉州区法院

原标题:《丘耀辉:一心为民的“宝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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