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公告

2021-01-14 17: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通过运输渠道传播蔓延,切实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此次行动以汽车站周边、城乡结合部、重点交通干线等非法营运车辆易聚集区域,QQ群、微信群发布信息拼客,没有营运手续从事客运行为的车辆为重点,采取流动检查、不定时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对于违法营运的车辆,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对非法营运车辆载客造成疫情扩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三、对阻碍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组织 “ 黑车 ”车主非法集会、煽动闹事的组织者、策划者,交通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倡市民外出乘坐正规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非法营运“黑车”,我们将按程序认真受理,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举报电话:0933-3621885

特此公告。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4日

来源:灵台门户网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公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