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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法院说】法护绿水青山,共促绿色发展!

2021-01-14 19: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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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泉州中院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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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从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到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宏伟愿景,党和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的理念愈发坚定!

坐落于晋江畔,独角兽——“廌”

每日静看着晋江出海口潮起潮落

聆听着湿地上候鸟浅唱低吟

泉州中院既受晋江灵气的浸润

也一直以司法力量守护

这一江碧水,一方水土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在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强化生态审判职能,积极构建打击、修复、预防、联动、教育“五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一、严厉打击生态犯罪

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3件,审结85件,121个被告人、11个被告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对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分子严格控制缓刑的适用,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惩治威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污染环境为例,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仅受理污染环境案件1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

二、健全生态修复方式

构建生态立体保护格局

泉州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出台《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办法》,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的具体应用构建森林、海洋、河湖、土壤、矿产等资源的多维立体保护格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责令缴纳修复资金37656723.4元;补种管护林木1488.64亩,另责令补种林木18634株。

三、强化司法预防功能

落实源头治理保护制度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泉州生态司法始终坚持把预防放在首位,给重点监控企业、易污染行业经营者讲解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自2016年12月晋江法院首次对2名污染环境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以来,泉州法院在生态刑事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13件17人。在被告人实施的污染行为与其职业密切相关,有可能再次利用其职业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一定期限内禁止被告人从事该职业可以起到特殊预防的作用,同时“从业禁止”彰显从重惩处导向,对潜在的污染者又起到一般预防作用。

四、完善多方联动机制

凝聚生态司法保护合力

01

健全专项联席会议制度

泉州中院不断加强与各单位间的协调沟通和良性互动,通过打击污染环境联席会议、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证据转化规则、信息研判等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2020年3月,泉州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强化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实施意见》,增强联动协作,凝聚打击合力,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2020年12月,泉州市河长办、公检法等八部门建立泉州市河湖水环境损害事件联动处置工作制度,协调督促解决河湖水环境突出问题。

02

健全法官工作室制度

2020年1月,泉州两级法院与河长办同步举行“法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实现全市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全覆盖”。2020年6月4日,洛阳江法官检察官工作室揭牌,开启洛阳江全流域生态保护新篇章!

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营造全民参与法治环境

泉州法院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种花式环保宣传齐上阵,总有一款能走进群众心中。

1.召开新闻发布会

借助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介绍我市生态司法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

2.生态司法教育实践体验馆

泉州中院与晋江法院等联合在陈埭民族中学设立的生态司法教育实践体验馆,以声光电、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展示生态司法内容,短短一年已经接受过各级领导的视察,接待各路小伙伴们的参观,成了新晋网红打卡地。

3.开展巡回审判

2020年11月11日,安溪法院前往安溪县尚卿乡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庭审宣传法治、以案例促教育,从源头上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4.推介经验、表彰先进

2020年6月4日,石狮法院与石狮生态环境局、祥芝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于祥芝镇渔港服务中心广场开展“船舶垃圾不落海”经验推介与全民行动启动仪式活动,建立垃圾不落海长效运行机制,有效破解船舶海上垃圾污染难题。

5.主题宣传活动

洛江区举办了2020年河湖长制“五看五进”主题宣传周活动。

每年“世界环境日”,广场上、街道上,到处都有法官们环保普法宣传的身影。

“世界环境日”

普法宣传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泉州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

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果!

供稿人:生态庭 黄金菊

原标题:《【两会·法院说】法护绿水青山,共促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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