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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减少人员聚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海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减少人员聚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海政告〔2021〕2号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减少人员无序流动,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闭农村大集、便民马路市场及宠物市场。对未经批准,私自聚集进行交易行为的,由属地乡(镇)场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依法查处。
二、禁止在公园、广场等场所跳广场舞及其他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三、一律取消聚餐活动。所有宾馆、餐馆、酒店不得举行婚宴等宴席,流动餐车一律暂停。各餐饮单位、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四、各类商业机构严禁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展销、促销等活动。综合性商场等商贸流通场所要设置导购员引导,出入口分开设置,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引导群众有序购物。
五、KTV、酒吧、网吧、棋牌室、足浴店等文化娱乐场所及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密闭场所疫情期间暂停营业。
六、不准举办大型年会、培训、团拜、慰问、联欢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凡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负责人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七、医务人员、教师、中小学学生、幼托儿童等特殊人群非必要不离开海兴。各类课外培训班、小儿推拿门店等疫情期间暂时关闭。
八、近期如无特殊情况,我县居民请勿前往石家庄、邢台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同时,密切关注来自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九、从简从快办理白事,办事前要向村委会(社区)报备,控制好参加人员规模、减少聚集时间,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避免参加聚集活动;积极倡导红事不办(缓办)、不摆宴席的原则,能取消取消、能推迟推迟。
十、广大居民购买各种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并做好个人防护。
海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来源:海兴政务
公众号ID:wangxinhaixing
原标题:《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减少人员聚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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