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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人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业务办理的通知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市政管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1日起,我局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面实行全程网办和网上预约线下办理相结合的模式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不见面、无接触”业务办理模式。办事企业和群众首先选择网上办、邮寄办。在流调大排查期间原则上不再线下办理,减少大厅人员聚集;线上申请后需线下提交的材料的,可通过邮政工作人员上门揽收和结果送达的方式办理,减少外出感染风险。
二、对疫情防控急需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网上预约”“即来即办”“随时约办”,高效、及时、便捷地予以办理。对于不能网上办、邮寄办,非紧急事项建议暂缓到大厅办理。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应凭有效合格“行程码+健康码”通过网上预约系统按“须知”预约办理。事先未预约的,暂不予受理。网上预约可通过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xzsp.cangzhou.gov.cn/)、微信公众号(沧州政务服务)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网上预约具体操作请登录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在首页进行查询。
三、14日内来自境外国家(地区)及石家庄、邢台、大连、沈阳、北京和其他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或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居家观察期的暂时不要预约到大厅办理业务;已经解除居家观察隔离期的,凭解除观察后的阴性核酸检测证明或阴性健康码才能预约到大厅办理业务(请主动出示)。
四、对于因年龄大、文化程度低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预约且急需办理事项的群众,采取“特事特办”,先进行电话预约,经过严格体温监测和人工登记后,通过残疾人通道进厅办理。
五、预约系统的开通旨在引导办事群众有序进厅,踪迹可查,预约号源充足,请广大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切勿抢号,大厅内所有入驻部门均不存在有偿代办服务,切勿上当受骗,如对预约办理业务存有疑惑,请及时与大厅相关业务窗口联系(详见附件)。
六、为保障公众健康,市政务服务大厅将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加大通风、消杀等防疫工作力度。现场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有效预约成功信息,提前到达大厅签到,按照短信提醒到指定窗口办理。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在排队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业务办理完毕,应尽快从南、北门离开。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谢绝进入大厅。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扫描上面二维码进入网上预约系统)
人社业务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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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业务:0317-5297637
企业退休核准业务:0317-5297631
社会保险登记转移:0317-529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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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养老经办业务:0317-529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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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指导服务:0317-219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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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代理服务:0317-5297622
●来源/区人社局
原标题:《运河区人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业务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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