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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审判工作的相关规定

2021-01-14 19: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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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人民法院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审判工作的相关规定

为全面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唐山市玉田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关注“河北移动微法院”选择立案,并上传相关诉讼材料,我院将及时予以审核并通过电子送达、电子缴费方式实现线上立案,除此之外,暂时不再接受现场立案;相关庭审活动依法中止或申请进行网上开庭。

2、玉田县域外当事人或代理人前来我院现场办理立案、参加诉讼活动的,必须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携带3日内核酸检验证明并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检测,合格后登记进入,在相关庭室人员的引导下办理相关业务,必须全程做好防护。

3、玉田县域内当事人或代理人前来我院现场办理立案、参加诉讼活动的,必须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登记进入,在相关庭室人员的引导下办理相关业务,必须全程做好防护。

4、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我院建议各位当事人或代理人尽可能地采用网上立案方式,或与主办法官沟通采取网上开庭方式办案,以确保相关人员安全。由此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

5、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咨询立案、审判、联系法官、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等事项,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8热线,或通过来信方式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解答、协调、转办、督办,并将办理进度及时反馈。

原标题:《玉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审判工作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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