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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发布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2021-01-14 16: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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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是流感等多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我国新冠肺炎疫情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冬春季的防控形势更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药店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和工作人员“应检尽检”。每天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药店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应用好“应检尽检”微信小程序,实时查看本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

二、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药店工作人员要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在店内准备充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公众版),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进店顾客管控措施。要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等。

四、认真落实购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及用药人的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查验购药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确保购药人信息可追溯。发现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尽可能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件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要指定专人负责购药登记信息、发热患者登记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并于每日11点、17点分别将汇总登记的信息报当地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机构和人员。

五、落实连锁总部管理责任。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加强连锁门店管理,在严格执行“七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要强化疫情防控管理职责,督促各连锁门店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对连锁门店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四类药品”销售监测等进行汇总,全面掌握各门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要全面落实“应检尽检”义务,实时查看本连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

六、淄川区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原标题:《淄川区发布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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