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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出台十四五期间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的新政策!

2021-01-14 17: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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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 球的实施意见》(教体卫〔2015〕6号)及《鄂尔多斯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年)》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我国足球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校园足球改革为重点,足球育人为核心,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建设为依托,加强教育体育深度融合,努力探索符合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新模式,建立体系健全、保障有力、基础雄厚、氛围浓郁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发展机制,全面提高全市青少年足球运动普及率、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健康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的方针,逐步完善全市青少年足球体系建设。使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跻身全区前列,拥有地区特色的青少年知名品牌赛事,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参与人数逐年明显增加,全市自治区级以上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数量逐年增长,质量稳步提升。

(二)实施步骤

1. 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逐步完善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一体化发展具体措施,编制《鄂尔多斯市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一体化发展升学工作实施细则》,细化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一体化发展升学机制。

2-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发展校园足球一体化特色试点班,蒙汉语授课校分别设特色班。先行从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发展突出的学校中设立试点。

3.2022年8月至2025年12月,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面推行青少年校园足球一体化特色发展,逐步或全部设立足球特色班。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三、具体任务

(一)推进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一体化发展.通过认证方式,对符合足球发展相关要求的各学段学生,打通注册运动员入学升学通道。将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定级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对接招生机制,实施注册运动员与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双向选择入学管理,开展足球特色化培养,为优秀足球人才成长、发展和储备创设校园足球招生与青训等一体化发展政策机制。足球特色班招生,采取分级管理招生制度,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足球兴趣特色班招生由旗区教体局管理与指导;高中阶段足球特色班的招生由市教体局统一管理。招入足球运动特色班的学生,文化课各科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各旗区、各招生学校聘请足球专家组织考核测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招优秀足球特长生。

(二)精英训练。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课余训练的基础上, 逐步建立旗区及学校的校园足球“满天星”精英训练营。各旗区要在2020年起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俱乐部建设,选拔区域内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利用课余、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到本旗区足球训练基地进行集中训练和比赛。入选校园足球“满天星”精英训练营的优秀足球运动员经选拔后可参加更高一级的训练。市教体局利用寒暑假组织冬令营和夏令营,开展各年龄组别的精英训练活动。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学生进入本市和国家足球后备人才梯队、国内外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

(三)师资队伍建设。各旗区、各学校、幼儿园在教师招聘中特别要注重足球专长教师的招聘,满足足球课程的教学需求,同时可以创新招聘形式,将部分优秀的退役足球运动员及教练员招入校园,补充课余训练的需求。通过分专业培养提升现有体育教师技能,特别是具有足球专长的教师,采取外出培训深造填补足球专业教师和足球教练员的不足。市教体局每年将对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分层次进行培训提高。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九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的规定,给予包括足球教师在内的体育教师工作量核算。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足球教师和教练员一定比例的倾斜。

(四)课程建设。中小学、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学指南(试行)》和《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规定开展足球教学,并根据各自实际编制校本教材。幼儿园要按照幼儿身心发展和活动要求,安排好足球游戏活动。把足球活动作为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的重点内容,与义务教育阶段课外活动计划相结合,利用各种优质社会资源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发展。

(五)竞赛体系。足球竞赛体系按照“杯赛分层、联赛分段、球队分级”和“普及、提高、强化”的整体思路进行设计,校内和校际的竞赛体系,要注重全员参与,发现人才,突出重点培养,丰富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及比赛。

1.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要开展以兴趣培养为主、形式多样的足球游戏活动和趣味性足球技能竞赛,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足球代表队,开展5人制或8人制校内足球竞赛。初中和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班级、年级、学校足球代表队,初中开展5人制、8人制或11人制校内足球竞赛,高中开展5人制、11人制校内足球竞赛。鼓励所有学校参照上述要求组织校园足球竞赛。

2.校园足球校际联赛以学校为参赛单位,以年级段和年龄段进行分级,分别开展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小学组开展5人制和8人制比赛,初中以上开展5人制和11人制比赛。

3.周末联赛。从2020年起,与内蒙古足球频道共同合作,力争在我市各旗区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周末联赛。

4.“校长杯”、“旗区长杯”、“市长杯”比赛全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及时上传比赛视频和图片资料,把学生参与足球竞赛和活动的情况计入学生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而留存参与运动员的成长轨迹。

5.隔年举办鄂尔多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和呼包鄂榆四地校园足球邀请赛。利用周末和寒暑假,举办“校长杯”冠军队报名参加的校园足球积分挑战赛、社区赛等活动。

6.完善竞赛监督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严守赛风赛纪的约束机制。编制《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竞赛活动守则》,强化校园足球竞赛文明礼仪的规范建设。

(六)场地建设。各旗区要利用好现有场地,新建、改扩 建学校时需规划建设标准11人制场地,积极推进学校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全市各类学校实现足球场地人造草坪全覆盖。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建设一个市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一个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七)激励机制。

加大对各级各类市级以上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的支持力度,加强特色学校幼儿园质量建设。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指标体系》评分规定,每年组织专人对各类特色学校、幼儿园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百分制评价分类管理,分为一至四类,综合评价得分在85分以上者为一类,得分在70-84分为二类,得分在50-69分为三类,得分在50分以下为四类。评为一二类给予经费支持,被评为三类,不予资金支持,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将建议取消国家或自治区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特色幼儿园资格,被评为四类,取消足球特色学校特色幼儿园资格。

设置奖励机制。对代表我市参加自治区及以上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中取得前六名的代表队和教练员给予训练和参赛经费支持(按照取得成绩的性质研究决定支持力度),获得市级以上校园足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制定《全市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基地管理评估考核办法细则》,对表现突出并对校园足球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校外各级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青训机构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理顺管理体制,成立市、旗区级校园足球工作办公室,选派专人具体负责。把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各级财政预算、市对旗区督导评估考核之中。强化考核考评,完善和运用好激励奖惩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和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事业发展壮大。

(二)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市、旗 区两级财政要设立足球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将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不少于5%的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校园足球事业;体育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0%的公益金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

(三)安全保障。各旗区要加强校园足球运动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髙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完善校方责任险,各旗区政府需为参与体育训练和体育竞技的学生购买相应的运动意外伤害险和场地险。积极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四)加强宣传和推广。加强足球从业人员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足球传承文明、诠释文化的重要功能,努力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足球文化,突岀抓好青少年校园足球文化的建设工作。利用各级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型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足球运动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青少年教育、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发展的浓厚氛围。

来源:鄂尔多斯市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出台十四五期间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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