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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联调案结事了! 113件环境污染案调解成功,农户获偿293万余元(2021年第1期)

2021-01-14 17: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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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一起建设污染农田纠纷案,经过钦南区法院诉前联调后,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系钦南区法院首例诉前联调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

据了解,受害农户系那丽镇各行政村村民,由于某集团公司在其承建的路段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措施不当,污染了当地农户的土地。

“可事发至今,历经近4年了,我们交涉了这么久始终没有结果,农田受到了污染,既不能耕种,又得不到赔偿,唉!实在没有办法了!”

为了维权,

2020年9月,

受害农户一怒诉至钦南区法院。

要赔!但到底赔多少?

由于该案矛盾突出,在当地影响较大,钦南区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该院何显锋院长对案件高度重视,考虑到案件涉案人数众多,争议跨度时间较长,且涉及到农村的基础农田污染,案件处理不当的话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必须尽快办理。

马上就办!

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承办法官梁东多次到该地对污染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向当地村干部和村民广泛了解情况,经了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突出,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土地污染的范围、受污染程度,以及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金额。

为尽快化解矛盾,解决污染问题,梁东法官启动案件现场勘验,到受损区域进行实地丈量,并将各项数据确认记录,最终确认污染农田为263.433亩。

趁热打铁,当天上午,在钦南区委、钦南区人大的主持下,梁东法官联合那丽镇嫦娥垌村委、充包村委、镇司法所等部门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现场向受害委托代理人讲解农村污染整治政策及污染处理问题相关法律,同时,对涉案公司释法明理,指出其管理漏洞、社会责任感缺失等问题,并耐心征求双方意见,对农田污染户数、农田污染面积、农田污染程度、农田污染确定档次和赔偿金额进行确认。

最终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约定由某集团公司于2月5日前向受害农户给付共计293万余元补偿款。至此案件得以快速、一次性圆满解决。

近年来,钦南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完善两个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结合繁简分流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诉前联调工作,发挥诉前联调具有的高效、免收受理费、矛盾隔阂易修复、自觉履行率高等优势,依法引导、促进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化解纠纷,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获得感。

作者|蓝海恩

编辑|周云香

审核|黄 芍

原标题:《诉前联调案结事了! 113件环境污染案调解成功,农户获偿293万余元(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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