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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各地疫情防控重要通告

2021-01-14 20: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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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

人员的流动、聚集性活动的增多

也为疫情防控带来更大挑战,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今天,

内蒙古这些地区发布

疫情防控重要通告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

人民医院

两次环境核酸检测阳性

14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称,1月13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随即对医院环境进行第二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将采样样本送市卫健委复核,结果均为阳性。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第一时间对人民医院进行封闭管理,并开展在院人员核酸检测和流调工作。

公告要求,2020年12月31日以来去过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的人员,请主动电话报告旗疾控中心和所在嘎查(社区)、公安机关、社区网格员,并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地区以及部分新城区域采取闭环管理,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进行交通人流管制。自2021年1月14日8时起,暂停运营海拉尔至巴彦托海镇公交车、旗域内途经或到达巴彦托海镇的客运班车。

公告提示,请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个人防护不放松,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

鄂温克族自治旗疾控中心电话:15049058040,传真:0470-8815039。

石家庄一确诊病例

曾两次到呼和浩特装卸货

1月14日,河北卫健委在官网通报,2021年1月13日0-24时,石家庄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5例。其中,确诊病例69曾两次到呼和浩特装卸货。

确诊病例69:男,34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两次自驾车外出货运,每次到辛集市装货,送至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在当地装货后到邢台南宫市卸货;2021年1月1日上午从邢台南宫市返回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中午去同村父母家吃饭,下午自驾车去藁城区梅花镇装货,晚上在新乐市北环就餐;1月2日抵达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1月3日早卸货,晚上装货返回;1月4日下午抵达辛集市卸货,晚上在藁城东高速口车上休息;1月5日早先开车至藁城外环停车,再步行至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后步行返回货车位置;1月6日返回小果庄村,当日被转运至藁城区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6日、11日、12日3次核酸检测均呈阴性;1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再发通告!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4号

为进一步做好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因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导致的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计划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餐饮,下同),在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到达鄂尔多斯市境内24小时前,将采购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等信息向所属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

二、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五票证”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者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该批次食品的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供货发票(票据)等“五票证”。不符合条件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和使用。

三、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进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出入库时间、库存量、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及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蒙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对首次进入鄂尔多斯市境内的进口冷链食品要落实“首站赋码,一码通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在所售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加贴“蒙冷链”追溯码,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控可溯。

四、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五专”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实行专用车辆装运,专用通道进货,专库专区贮存,专区专柜销售,专人专档管理等管理制度,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混存、混销和混用。

五、落实全面预防性消毒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等规定,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等清洁消毒和记录工作,确保所售进口冷链食品全面消毒,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六、全面加强从业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健康管理。涉及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上岗员工健康登记制度、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制度、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和从业人员卫生制度。要按照要求设置食品生产经营区域隔离室、入口测温点,配备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或橡胶手套、穿戴防水围裙、消毒剂、清洗设备等防控物资,落实生产经营场所通风、登记、测温、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一米线距离、消毒等防控措施。

从2021年1月14日起,对违反上述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13日

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

锡林浩特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按照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加强锡林浩特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21年1月13日开始,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针对中小学生、幼儿的线下教育培训活动,可转为线上教育培训。恢复时间以锡林浩特市教育局通知为准。在此期间,不得私自开课、复课和开展其他聚集性活动。

二、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好各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务必对教育培训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员工个人防护等工作。

三、锡林浩特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注册幼儿园、托幼机构巡查工作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巡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违反通知要求擅自开展线下教育培训活动的机构,一经发现,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严肃追责。

举报监督电话:0479-8258677

锡林浩特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

乌海发布疫情防控重要通告!

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的通告

第1号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国内多地出现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北省等多地的50个乡镇、街道及小区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随着节假日、春运临近,人、物流动聚集频繁,我市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1. 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登记、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2. 医务人员、教师、中小学学生、幼托儿童等特殊人群非必要不离乌。大中专院校、企业要错峰放假,分批有序组织人员放假离校、开学返校、返乡返岗。建议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不安排出行活动。

二、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1. 尽量减少聚集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

2.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3. 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进出场站旅客“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通行制度,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旅客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配合交通场站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4. 商场、KTV、酒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及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密闭场所落实预约限流等措施,人流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做好入住人员的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体温超过37.3℃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药店要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测温,如发现体温超过37.3℃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封闭管理,严格探视制度。

5. 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垃圾处理。

三、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1. 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随身备用防护口罩,在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乘坐飞机、火车或公共汽车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非必要的进食,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在人群聚集场所要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避免拥挤。

2. 节日期间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做好个人防护。

3. 尽量避免中、高风险地区客人特别是身体健康状况不明的客人来访。如不可避免,及时通风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4. 购买冷链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家,选购、烹调时应做好自我防护,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5. 查收快递、货物时要戴上塑胶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等擦拭消毒;拆完快递后,要及时用流动水加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需要注意酒精是易燃物品,切勿进行大面积喷洒消毒。

6. 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有政府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询问您的情况,请积极配合。

7. 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接触史、旅行史。

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只有人人参与防控,才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让我们携手努力,科学防控,自觉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2021年1月14日

@腾格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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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各地疫情防控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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