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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这36人终生禁驾!

2021-01-15 15: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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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出行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而有些人却因为忽视交通法规、不顾交通安全而导致自己终生禁驾......终生禁驾,顾名思义意味着违法行为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近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公布了2020年度全市36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以此来提醒、警示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驾驶意识、安全自律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构成“终生禁驾”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全年终生禁驾36人

年纪最小26岁、最大62岁

此次所公布的2020年以来的36名终生禁驾名单,均是在今年被法院判决构成刑事犯罪后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因存在法律程序时限问题,涉及案件发生的时间绝大多数在2019年),年纪最小的为26岁、最大的为62岁。其中,20-30岁(不含30岁)7人、30-40岁(不含40岁)11人、40-50岁(不含50岁)8人、50-60岁(不含60岁)8人、60岁以上2人。从违法行为上来看,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共计 10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共计25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1人。

撞人后驾车逃逸

26岁就被终生禁驾

2019年7月4日凌晨3时许,梁某飞驾驶黑A2R2W*车辆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由东向西行驶时,撞上石某山驾驶人力三轮车,造成两车损坏,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梁某飞驾驶车辆逃离现场。交警顾乡大队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迅速锁定驾驶人相关信息,迫于压力,该人于当日18时到公安机关投案。据办案民警介绍,事发时,该名驾驶人年仅24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2020年给予其终生禁驾的严厉处罚,该人虽然年纪较小,但今后将无法再驾驶机动车。

参加婚礼后

超员醉驾致1死6伤

2018年10月3日13时18分许,佀某海驾驶黑A50R8*号面包车沿哈尔滨市呼兰区康金镇胜平村由北向南行驶至胜平村南侧10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驶入路面左侧,与一辆哈弗牌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佀某海及其车内4名乘车人受伤,哈弗轿车驾驶人及其乘车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佀某海车内乘车人庄某杰伤势严重,于同日16时26分许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呼兰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驾驶人涉嫌酒驾、超员两项交通违法,后经调查,该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1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同时,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还存在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据驾驶人交待,事发中午,他与同村人共同参加亲朋婚礼,聚餐过程中喝了一杯白酒,婚礼后,在明知饮酒的情况下还超员驾驶,在返回途中发生意外。最终,该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严厉处罚,于2020年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终生禁驾是一种严厉的违法处罚,但其背后往往是血淋淋的交通事故,给我们的安全出行带来极大的危险和隐患。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驾车出行应紧绷安全这根弦,了解交通违法、出行陋习等不文明现象所带来的事故隐患,自觉杜绝不文明行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保障自己及他人的交通安全。

安全驾驶!

来源:哈尔滨市交警支队

原标题:《哈尔滨这36人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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