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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4名女子殴打他人,结果...
2021-01-14 22: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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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创建工作,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植根于全部的公安工作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始终坚持打击违法犯罪零容忍,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月5日,李某英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到大兴派出所报案称:1月3日凌晨在绿春县某酒店上班的时候被白某英打电话叫到酒店大厅,并邀约3名女子对其实施殴打,请派出所民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件侦办工作,并于1月9日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张某社、李某芬、李某面、白某英传唤到案,经询问,该四人对殴打李某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绿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给予李某芬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因张某社、李某面、白某英三系系未成年人,分别给予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来源:绿春警方
原标题:《绿春县4名女子殴打他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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