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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2021-01-15 18: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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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全市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中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诉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播风险,减轻诉累,我们建议通过线上途径办理各类诉讼事项。

(一)矛盾纠纷建议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办理;诉讼立案事项请登录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如有不明事项请拨打诉讼服务中心对外联系电话或拨打12368热线咨询。

(二)确需开庭的,要严格执行市指挥部1号、2号命令,并及时与法官进行沟通,说明情况。

(三)信访相关事项优先通过邮寄诉讼材料的方式处理,有具体事宜不明的可拨打我院信访科对外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如果上列相应电话出现无人接听或回应不当情形的,可向我院纪检监察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二、防控要求

(一)办理业务人员本人及家属为从中高风险地区前来我市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尽量采取线上途径办理相关业务,避免人员流动。

(二)来本市外地人员需按照巴彦淖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进入法院审判区域前要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行程码和健康码,特殊地区人员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并配合安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人员登记。

(三)办理业务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减少在审判办公区域停留时间。

(四)如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检查,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进行严厉警告或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原标题:《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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