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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真大,连边境管控摄像头也敢偷!防城一男子被判刑<总1698期>

2021-01-15 19: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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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护栏上的摄像头是军事安全的重要保障设施,但一些不法分子受金钱诱惑,竟私自拆卸边境护栏上的军事设施摄像头,盗走后变卖获取利益。2021年1月12日上午,防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起破坏军用设施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20年10月27日傍晚,被告人温某携带钢丝钳到防城区那良镇某村组界河附近,将2个边境护栏上的军事设施摄像头撬开后盗走。几天后,温某又在某天凌晨和某天夜晚到界河的边境护栏旁,以同样方式分两次盗走4个摄像头和3个摄像头。同年11月7日晚,民警在防城区那良镇某村组附近将温某抓获。经鉴定,上述9个被盗摄像头价值3645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温某无视国法,触犯刑法,应当以破坏军事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决温某某犯破坏军事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作案工具钢丝钳一把,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防城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胆真大,连边境管控摄像头也敢偷!防城一男子被判刑

<总16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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