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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分的、卖分的、做中间人的”,再做此事,统统拘留!

来宾交警
2021-01-15 18: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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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来宾交警 来宾交警

众所周知,每名驾驶员的驾驶证

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满分为12分

对于安全行车遵守法律的驾驶人而言

是绝对不需要担心的

而相较于长期在交通违法边缘试探的驾驶员而言

哪怕是12分×2都是不够的

于是开始有人钻法律的漏洞

分不够扣了

便将目光放在了别人的驾驶证上

一个人不够,两个、三个总够了吧

还不够?接着找人

最后找不到人怎么办?

花钱买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甚至可能造就买分卖分的违法产业链

将闲置的驾驶证分卖给中介

中介又将分数倒卖给有需要的违法驾驶人

只要有钱多少分都能轻松处理

自以为可以肆无忌惮

今天蜀黍就跟你说道说道

“买分、卖分”这条路是绝对走不通的

我们都知道,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需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在1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24分的,除参加学习、科目一考试外,还要参加科目三考试。同时,A、B类驾驶证被记满12分的,还应被“降级”,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还会被注销驾证。

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驾驶人们不要违章,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降低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通过学习,还能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增强和巩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理解,让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但是非法中介的介入,使得非法买分卖分得到滋生与发展,严重影响了交管部门对驾驶人的管理且更有可能的滋生了许多“马路杀手”。

来宾交警

严打“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为了进一步遏制和打击道路交通违法买分卖分违法行为,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确保违法记分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提升公安执法严肃性和公信力,来宾交警将严打“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01

加大巡查力度

加大场所及周边区域的现场巡逻检查力度,杜绝非法中介在办案场所周边逗留、聚集,全面清查非法中介,对疑似非法中介人员现场警告并建立重点管控“黑名单”,不断净化车管所周边及业务办理点秩序环境,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及时清理和查处。

02

规范处理流程

为了规范交通违法处理行为,交管部门各违法处理窗口均安装了视频图片采集设备,违法处理全程录音录像,驾驶人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资料才能办理业务。在使用摄像头、“高拍仪”采集驾驶人图像信息、证件图像信息后,对提交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驾证与持证人不相符的,也不予办理。

同时,按照“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的原则,一旦发现有一本驾证处理多辆车交通违法,或者一辆车有多本驾证处理交通违法,将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交警部门会立刻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案例详情

2020年12月31日14时37分许,武宣大队民警在日常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巡查中发现了1名女子前来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的群众并非违法当事人,其行为涉嫌冒名顶替。

经询问得知该女子为廖某,刚开始拒不配合民警的调查,一直坚持称自己就是违法当事人。民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教育并讲解分析“买分卖分”的厉害关系,最终廖某承认了她并非违法当事人,是亲戚何某叫她来帮忙处理的违章,违法车辆所有人并非何某,而是何某的丈夫李某。

最后,民警把何某和李某叫来交警大队核查情况,确认三人均为亲戚关系,此次涉嫌“买分卖分”行为不存在金钱交易关系,民警念在3人认错态度良好,在现场均进行了批评教育及警告。

那么“买分”“卖分”

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链接

违法行为人向他人购买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将机动车驾驶证提供给他人办理记分,或者中介人员组织买卖记分,串通卖分人顶替买分将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1

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2

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

3

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交警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4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确实本记分周期违法比较多

也根本不需要去“买分”的

参加“学法减分”即可

(点击链接详细了解“学法减分”)

↓↓↓

驾驶证分不够扣?你只需看这个视频就够了!不过要蜀黍来说

最好的办法

那还是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既不会扣分还保障了出行安全

开车上路什么最重要?

当然是安全最重要啦!

值班审核丨李 晨

值班编辑丨彭子峻

供稿丨车管所、武宣大队

原标题:《“买分的、卖分的、做中间人的”,再做此事,统统拘留!》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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