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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开通了

费县司法局
2021-01-15 12: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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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

费县行政复议申请开通网办了!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

行政复议申请“零跑腿”

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

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

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

费县整合政务服务网络资源,

在县政府官方网站

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窗口。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流程

平台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开“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feixian.gov.cn/index.htm

第二步:在“专题专栏”滚动窗口选择“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

第三步:阅读“网上行政复议申请须知”,阅读完毕后选择“我已阅读以上条款”,根据需要下载相关复议文书范本备用,然后选择“请先确认登录后再提交”。

第四步:注册使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账号登录平台。

第五步:打开行政复议申请平台,按照要求填写行政复议申请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提交即完成申请。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原标题:《费县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开通了》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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