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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人民法院关于接收法律实习生的公告

2021-01-15 07: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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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交流合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广昌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接收法律实习生。

一、接收岗位

接收法律实习生若干名。实习岗位主要为审判业务部门,参与案件记录、案卷整理等工作。

二、人选条件

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法律类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三)能够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3个月以上;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实习待遇

实习期间,单位免费提供早、中餐,并给予1600元/月的实习补助。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并将其邮寄至广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站前路15号,邮编:344900;联系电话:0794-3612526),或将《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gcx344900@163.com。此次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办理接收手续

择优确定人选,办理相关手续。

五、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实习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时间要求相同。

六、纪律与监督

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咨询电话:0794—3622580

传 真:0794—3622580

附件:广昌县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

广昌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4日

原标题:《广昌县人民法院关于接收法律实习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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