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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行动】执行二三事

2021-01-15 22: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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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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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破冰行动”顺利开展第五天。据统计,共执行完毕案件4件,达成和解案件6件,执行到位款项894500.85元,拘留被执行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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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执行亮点

1.

不服不重审也不还,要拘留!

郑某,一个有“脾气”的被执行人。涉案标的6万余元,自晋宁法院立案执行至今从未履行还款。在过去一次次约谈中,郑某均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如对裁判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审。但郑某既不申请重审,也不还款,每次都以“我不服”企图蒙混过关。

2021年1月15日,当郑某再次以这一套说辞逃避责任时,执行员给出最后的答案:拘留15天!

在郑某完成核酸检测即将送往拘留所的时候,他终于认清事实,连忙履行还款义务。

2.

“靠嘴”还款?不行!

2018年以来,李某、郑某二人先后两次说服申请人与其签下分期还款协议,但事实证明,二人还款基本“靠嘴”,协议签署完毕,便成为一纸空文,分文未还!

1月15日上午,“被骗”多次的执行法官将二人拘传至法院。然而,当面对失去自由的事实时,二人所想却是再次“酝酿”新一轮的分期还款方案!

“我XX时候还XX元,行不行?”再次面对这一耳熟的“托辞”,执行法官给出最终的答案:不行!

送拘过程中,明白“靠嘴”不行的被执行人终于展现“实力”,当场拿出了20000元款项交给执行员。

3.

当面隐藏、转移财产,拘留!!

2013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让申请人永远失去了女儿,经审理,晋宁法院判肇事者李某(当时未成年)赔偿33万余元,其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2015年,鉴于被执行人家庭不富裕的事实,痛失爱女的申请人同意李某及其父母每年偿还20000元,至还清为止。但就连这点简单的要求也未能完全实现……

15日一早,“嫉恶如仇”的执行局局长王梅天一亮就率干警奔赴李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执行局,但“胆大包天”的李某居然当着执行员的面将其微信钱包里的存款3000余元提现到银行卡上,谎称“身无分文”。

然而李某拙劣的手段蒙骗不了经验丰富的执行员,其不当行径被当场戳穿。铁证如山,李某无力辩解,被执行员带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准备进行司法拘留。

当侥幸成为泡影,李某一家当场履行支付20000元。

图片:执行局

文字:陈宇

原标题:《【破冰行动】执行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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